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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010-05-11 647
核心提示:201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自2009年2月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食品安全整顿。一

       201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自2009年2月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食品安全整顿。一年多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的集中整顿,突出做好问题乳粉、“毒豇豆”、“地沟油”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的查处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保持了我省食品安全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做好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各地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巩固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使我省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确保如期实现国务院提出的目标要求。

  二、重点整顿任务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重点整顿任务:

  1.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主要措施:

  1.围绕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抽检和监测,严厉查处和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2.以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料进货查验、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制度。

  3.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督检查,强化追踪溯源。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重点整顿任务:

  1.加强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确保不发生因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问题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

  3.加大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4.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饲料及畜禽产品养殖环节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5.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

  1.开展种植业、饲料、生鲜乳、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生猪“瘦肉精”、生鲜乳和饲料非法添加剂等突出问题。

  2.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构建农资信用体系,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完善检测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相关企业,强化生产源头监管。

  4.加强执法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切实提高监管服务、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重点整顿任务:

  1.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加大产品抽检和执法力度,使水产苗种繁育场、面积50亩或产量10吨以上的养殖场100%建立生产日志,监管率达到100%。

  2.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基本得到禁止,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

  1.强化苗种生产的质量安全源头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生产、违法用药和生产日志不全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苗种生产,把好质量安全源头关。

  2.强化产地监督抽查。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加大抽检力度,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3.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大对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苗种生产、保障上海世博会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保平安,助亚运”等专项执法行动。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重点整顿任务:

  1.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

  1.以乳制品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和专项抽样检验,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

  4.加大打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重点整顿任务:

  1.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制度,落实境外食品出口商或代理人备案管理,完善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及进口食品流向登记制度。

  2.适时调整进口食品重点敏感检测项目,提高进口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把关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进一步推进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基地进行全面清查。

  主要措施:

  1.重点做好对供港澳食品的检验检疫监管,确保对港澳食品供应安全、充足、顺畅,维护港澳地区市场和社会稳定。

  2.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监控。

  3.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加快食品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防止不合格食品非法进出境。

  4.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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