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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州政发〔2011〕8号)

   2011-05-03 728
核心提示: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0〕34号),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步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发展具有延边特色的现代农业,推进专业农场建设步伐,现就我州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紧紧围绕全州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延边特色的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农机、农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协调发展,增强农机公益性服务能力,继续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产业化水平,努力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加强农机产业自主创新品牌建设,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州农机总动力达到2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全面提高现代高效农业装备水平,全州水稻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年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在州内建设1个规模较大、品牌效应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先进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3至4个农机装备交易市场。

  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25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其中:水稻种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均达到90%,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80%。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初具规模的农机流通产业园区。

  二、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三)全力推进主要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化。发展高性能水稻收获机械,巩固提高水稻收获机械化水平。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和示范引导,加大玉米收获机械化的行政推动力度。结合玉米机械化收获的标准和规范,探索适宜山区、半山区的技术路线和适宜机型,组织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一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推进玉米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植,为机械化收获作业创造条件。

  (四)继续提升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巩固提高敦化市、龙井市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提高大型农机配套比和使用效率。逐步将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扩大到全州,着力突破水稻种植、收获和玉米收获机械化等薄弱环节,不断扩大示范建设面积,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到2015年在全州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龙井市、和龙市以水稻为重点、珲春市以玉米为重点建设生产全程农机化示范区,装备先进的农业机械及设备,建设排水灌溉、机耕道、场库棚等基础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适合实际的农作物种植模式和新型耕作制度,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建成现代农业农机化示范园区。

  (六)加大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结合我州发展特色农业特点,围绕畜牧业、人参、林果、食用菌、蔬菜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特色产业生产和加工机械化,加快建设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和加工机械化示范基地,进一步提高我州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促进特色主导产业快速发展。

  (七)强化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农机试验鉴定、推广应用、教育培训、安全监理等公益职能。以实施全省新增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项目为载体,加强州、县(市)、乡(镇)三级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财政投入,完善设施、设备,为广大农民和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售后维护等公益性服务。各级农机推广服务机构要创新推广服务模式,强化管理服务职能,增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突出生产一线、重点环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结合购置补贴、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等工作,积极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途径。

  (八)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加快农机合作组织建设步伐,发挥好农机合作社、农机化专业农场、农机专业协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加快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步伐,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合作组织。把发展农机化合作社和农机化专业农场当作农村工作第一要务来抓,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化专业农场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服务组织为纽带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和培育各种类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创新农机服务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手段,以农机化项目为载体,融作业市场、销售维修、示范推广、产品加工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机制,走出一条具有延边特色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到2015年,全州农机化经营收入达到15亿元,扶持发展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00个,农机化专业农场300个,发展壮大农机大户4000个。

  (九)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和农机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岗位培训、技能培训、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农机系统在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利用县(市)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强化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管理,造就一支技术过硬、能力较强的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队伍。依托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其他办学机构,创建延边农机化培训基地,重点培养农机化管理、维修、作业人员。到2015年累计培训各类农机从业人员25万人次,其中培训各级农机工作人员1000人次。

  (十)加强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整合州内农机技术管理总站、农机生产企业和民办农机科研单位的科研推广力量,协作攻关,突出解决水稻钵苗移栽、玉米收获、免耕播种、深松、秸秆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的技术研究与创新。加强农机与农艺融合,加快自主科研成果转化步伐。

  (十一)加快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进一步抓紧抓好先进适用农机技术和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以试验示范、培训宣传、技术指导、总结验收等工作为重点,认真做好农机“两新”(新技术,新机具)现场会、演示会等各种推广活动,大力推广适合我州的农机具,提高生产效率。重点做好保护性耕作技术、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以及中耕追肥植保机械、种植管理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残膜回收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等农用技术和机械的推广与应用。

  (十二)全面开展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加快县级农机化信息网站建设,到2015年末,各县(市)全部建立农机化信息网站,形成覆盖全州的农机信息网络。加强信息员技能培训,广泛开辟信息采集渠道,及时发布农机化政策以及农机生产、销售、作业、维修等信息。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栏,公开补贴目录、申办条件、申办程序、申办结果等事项。转变农机化管理工作方式,探索网络化运行服务模式。

  (十三)全面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机械耕整地、播种、施肥、植保、收获等作业质量标准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维修质量标准,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调查,强化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提高注册率、年检率和持证率,降低农机事故率和农机事故死亡率。认真抓好重要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和效率。

  三、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四)全力构建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以吉林省新增百亿斤商品粮工程为依托,围绕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先进适用、生产急需的农机产品的研发和产能建设。以长吉图为先导区的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为契机,利用我州农机市场需求及区位优势,发挥延吉锋陵公司和延吉插秧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龙头作用,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同业兼并重组,带动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农机产业体系,在我州形成一个以切流式稻麦收割机、全喂入水稻收割机、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纵轴流稻麦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等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的农机装备产业链,打造延边品牌,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能力,形成规模效应强大、集群优势突出、竞争力较强的延边农机工业产业园区。

  (十五)加快建设延边农机装备、机电产品交易市场。着力建设延边农机市场。在延吉市建立一个大型的农机装备、机电产品交易市场,吸引先进农机装备、机电产品厂商进驻,形成集产品交易展示、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区域性交易中心,力争将延边农机市场建成东北农机集散基地,并辐射带动州内重点县(市)建设3至4个农机装备交易市场,构建我州现代农机流通体系,推动农机工业发展。

  (十六)加快建设延边农机维修检测中心。依托国内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和州内农机生产企业,加快延边农机维修检测中心建设,配齐先进适用试检测设备和先进维修设备,提升我州农机研发试验检测和维修能力,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具及零配件,提高我州农机生产安全水平。

  四、政策措施

  (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粮食烘干机等现代高效农业机械作为补贴重点给予政策倾斜。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完善补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贴种类,严格程序,强化监管,规范操作,严肃纪律,提高政策落实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实施效果。

  (十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政策,积极支持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高速机动插秧机等农机装备企业的关键技术开发、重点产品研制和重大技术改造。积极开展农机保险业务,有条件的县(市)可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十九)加强金融和财税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金融扶持、税费优惠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对农民和农机合作组织购买农机具、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等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在信贷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要加大对农民和农机合作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免征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进一步落实关于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政策,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十)加强对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的扶持。组织州农机技术管理总站和民间农机科研机构,协助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承担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建设,并为企业产品的试验、示范、鉴定提供优质服务,给予政策扶持。州内农机制造企业或科研机构科技攻关项目确属国内领先技术,并适合山区、半山区作业特点的,州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十一)强化农机化专业农场政策扶持。倡导农机部门及干部职工领办、创办农机化专业农场,充分利用各项国家政策、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和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州内农机化专业农场。在2011-2014年试点期内,对经营水田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农机化专业农场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60%。注册登记的农机化专业农场在初创期,经营水田30公顷以上、旱田50公顷以上的可获得不低于10万元的支农扶持资金,经营水田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可获得不低于20万元的支农扶持资金。

  五、组织领导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把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规划,明确建设重点,强化配套政策措施。农机(农业)、发改、财政、工信、水利、商务、科技、银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全州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十三)加强农业机械化机构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市)政府要积极争取恢复农机局机构名称及正科级建制。理顺和健全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和强化基层农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农机干部队伍建设,倡导团结、奋斗、拼搏、贡献的农机精神,打造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农机队伍。加大对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培训、农机安全监理、农机化质量体系建设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地区: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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