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个别企业使用回收废料生产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问题,社会影响恶劣。为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我委决定于2014年2月-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发放情况,核查行政许可档案和日常监督档案,掌握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情况底数。
(二)对辖区内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情况、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核准事项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相关要求从事生产,特别是生产原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表》(附件1)。
(三)每省份在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至少各抽取5个不同品牌塑料输配水管材管件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做实做细,取得实效。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线索,主动曝光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要加大普法力度,增强生产经营企业卫生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各地要进一步规范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审核生产原料相关情况,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并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相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杜绝企业违规使用回收废料作为产品生产原料。
(三)各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请各省份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和《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我委综合监督局,重大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 系 人:关姗姗
电 话:010-68792984
传 真:010-68792400
电子邮箱:ggwsjdc@126.com
附件:1. 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表.doc
2. 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