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20号)要求,我局对建局至2010年10月31日制定并公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且正在执行的79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保留657件,废止或失效135件。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