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单位、市局稽查队:
现将潮州市打假办《关于开展全市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潮打假办[2008]8文)转发你们。请按《通知》精神与省局粤盐政[2008]516号文的精神一并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配合好当地政府和打假办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履行好市政府赋予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为我市碘盐覆盖率达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大食盐市场的监管力度,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与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对食盐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针对存在问题,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管理,促进食盐销售,提高碘盐覆盖率。
三、各单位要利用这次行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各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此次开展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形成书面料于十一月三十日前上报市局法规科。
附件: 潮打假办[2008]8号文.pdf
广东省潮州市盐务局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