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蚌埠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按序时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2015年4月20日
蚌埠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
为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消秘〔2015〕107号)文件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推行“明厨亮灶”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市餐饮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部署,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原则,以各类学校(含托幼园所,下同)食堂、特大型和大型餐馆作为重点推广单位,全面推进,逐步实现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同时,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加入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行列,使更多餐饮服务单位成为“透明厨房、阳光操作”示范单位。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从而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工作指标
2015年4月初至2016年3月底,市局直管餐饮单位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市辖各区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少于50家(淮上区、高新区不少于20家),其中市辖各区内所有高等院校、高职中职院校食堂必须完成“视频厨房”工程建设;其它类型的学校食堂“视频厨房”工程建设不得少于10家。各县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少于40家,其中所辖各类学校食堂“视频厨房”工程建设不少于5家。
至2017年3月末,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必须完成“视频厨房”工程建设;
至2018年3月末,各县区各类持证餐饮服务单位30%要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五、推进模式
主要采用“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两种推进模式。
(一)采用“透明厨房”模式:餐饮服务单位打通食品处理区和就餐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食品处理区域环境卫生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此种模式简称“透明厨房”。采用“透明厨房”模式,能保持食品处理区的独立性,投入相对较小,该模式适用于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二)采用“视频厨房”模式:在餐饮服务单位后厨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凉菜间、主副食库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在就餐大厅或包房、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将视频信号传输至餐饮服务单位大厅和包厢显示屏,消费者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同步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此种模式简称“视频厨房”。该模式适用于学校(含托幼园所,下同)食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型以上餐馆。
各县区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业态、承受能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在同一家餐饮服务单位可推广“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其中一种或两种模式。对于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各类食堂应积极推行建立“视频厨房”,对于有条件的大型以上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配餐总部应积极推广搭建远程监控系统平台,监管部门通过数据传输技术,实现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远程动态监控。
对已经推行“透明厨房”的餐饮服务单位,将授予“明厨亮灶,诚信经营”等字样的牌子,在餐饮单位醒目位置悬挂,作为一种展示企业、鼓励企业、宣传企业的有效手段,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加以宣传。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20日-4月20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要按照市局的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认识,及早谋划部署,真正把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召开餐饮服务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此项工作目标、意义、要求和标准。同时,各县区局、支队要将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纳入餐饮服务日常量化分级管理,并与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文明城市等九城同创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辖区内“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有序开展。
(二)典型示范阶段(2015年4月21日-6月30日)
各县区在本辖区内选择5-10家学校食堂、大型餐馆作为首批“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示范单位,通过抓重点、树样板、重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县区局、支队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好的氛围,进一步激发更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自觉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市局将根据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全面推动我市“明厨亮灶”工程深入实施。
(三)全面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7月1日-2016年3月底)
各县区局、支队要在广泛发动、典型示范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推进本辖区“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各县区局要根据本地实际,针对不同类型餐饮服务单位,选择不同推进模式,全面加以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推进工作指标。
(四)全面实施第二阶段(2016年4月初至2018年3月末)
各县区局、支队要按照市局推进工作指标要求,把握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精力,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到2018年3月末,各县区所有学校食堂要全面完成“视频厨房”工程建设,各县区各类持证餐饮服务单位30%要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的有益探索;是检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决定成立全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统一组织和领导我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开展相关督查和指导工作。各县区局、支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地区今后三年内一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指标。各县区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二)严格把关,狠抓落实。各县区局、支队要提前介入,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的前期指导和预防性审核工作。充分利用寒暑假期,推动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同时,加强监管,督促示范街、示范店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序时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三)树立典型,整体带动。各地要树立一批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典型单位,通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起到“示范一批,带动一批”效应,充分调动本地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持久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营造有效氛围。
(四)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县区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使当地政府、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了解“厨房亮化”工程的内容、意义和目标,让消费者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浓厚氛围,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餐饮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指数,为全面带动本地区餐饮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请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于2015年4月17日前、12月7前、2016年至2018年每年4月7日前,分别将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明厨亮灶”阶段性工作报告和附件3、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总结和附件3(总数)报送市局食品流通餐饮监管科。联系人:戚仁江,电话(传真):0552-3015781,电子邮箱:bb315spk@163.com。
附件:1、蚌埠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2、蚌埠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联络员名单
3、蚌埠市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统计表
附件1:
蚌埠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朱克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于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殷晓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秦玉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餐饮监管科科长
万平安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李 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孙 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王万武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
戚仁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餐饮监管科副科长
方传锦 龙子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井胜勇 蚌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钱德贤 禹会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顾一生 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跃江 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韩建华 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 琦 怀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陈天鹏 固镇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孙家忠 五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食品流通餐饮监管科,秦玉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戚仁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蚌埠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联络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1 | 秦玉麟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长 | 13909623322 |
2 | 戚仁江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科长 | 13605521286 |
3 | 王万武 |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 支队长 | 18955206808 |
4 | 罗光辉 |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 队员 | 13155277566 |
5 | 邹明山 | 龙子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3004090099 |
6 | 郑怀发 | 龙子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大队长 | 18555528537 |
7 | 罗纯皖 | 蚌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3956392058 |
8 | 许 黎 | 蚌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稽查大队 副大队长 | 13909622219 |
9 | 鄢育岩 | 禹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3955266655 |
10 | 李化枝 | 禹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3855236658 |
11 | 魏晓琴 | 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3855236516 |
12 | 易守连 | 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8155253777 |
13 | 胡云生 | 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8949301168 |
14 | 魏东阁 | 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8009627106 |
15 | 刘联宏 | 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3309656984 |
16 | 刘 畅 | 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3905528740 |
17 | 王素红 | 怀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3966040111 |
18 | 霍兴杰 | 怀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长 | 18096587766 |
19 | 叶从林 | 固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3905529333 |
20 | 杨 亮 | 固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科 科长 | 13329026988 |
21 | 王 勇 | 五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局长 | 13805525345 |
22 | 郭泽锦 | 五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长 | 13956339508 |
附件3:
蚌埠市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统计表
报送单位: 年 月 日
采取方式 | 已完成总数 | 投入资金(万)元 总数 | 所辖各县(区)分别完成数量 |
透明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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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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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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