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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区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梅市府办〔2007〕23号)

   2012-04-24 350
核心提示: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活禽市场整治的文件精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活禽市场整治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规范活禽市场经营、整顿市场秩序,作为我市城市卫生和人民生活的一件大事以及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和传播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二、工作步骤

  梅州市区活禽经营市场整治工作,总的工作方法和步骤是:以点带面、分段实施。由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梅江区人民政府和梅县人民政府,以梅江区城北鸿兴三鸟批发市场、百花洲市场、梅县华侨城市场为试点,开展专项整治。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再全面铺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6月10—15日,统一组织行动,对市场各家禽经营单位进行摸底,了解卫生状况,派发宣传资料。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人民政府。

  第二阶段:7月10—15日,各单位联合行动,对卫生条件未达标的家禽经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人民政府。

  第三阶段:8月10—15日,各单位联合行动,对限期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家禽经营单位责令停业。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人民政府。

  第四阶段:9月10—15日,各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脏、乱、差反弹。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人民政府。

  第五阶段:至12月31日前,梅江区百花洲市场、梅县华侨城市场作为活禽经营专项整治试点市场,全面退出活禽经营,推行白条禽上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三、工作要求

  梅江区、梅县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现有经营活禽的批发市场和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活禽(退出活禽经营的市场除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工商、卫生、畜牧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为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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