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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农业局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青黄农字〔2014〕22号)

   2014-07-08 281
核心提示: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黄岛区农业局《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
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黄岛区农业局《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青岛市黄岛区农业局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食安办字〔2014〕3号)要求,结合我区《严打违法犯罪 严惩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青黄食安委办〔2014〕8号)的整治要求及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核心,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针对突出问题,一件事一件事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努力争创全国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
 
  二、整治重点
 
  我局承担的整治重点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农药残留超标、非法保鲜和出售。切实抓好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我区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参照以下时间安排制定的完成时限,合理安排整治工作进程。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底前)。研究制定本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各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区食安办。
 
  (二)排查隐患阶段(4月)。加强工作调研,集中排查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到收储运各环节的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现状,制定完善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整治严打阶段(5月至8月)。针对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消除隐患,严厉查处,彻底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予以严惩。
 
  (四)巩固总结阶段(9月至10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完善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监管制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区食安办。
 
  四、工作措施
 
  (一)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兼顾,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分工,全面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要注重发挥监管技术支撑作用,科学制定年度抽检监测计划,加大对整治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抽检监测力度,着力发现风险隐患,加强风险分析与评估,推动科学监管。
 
  (三)坚持检打联动,严惩违法犯罪。要建立健全食品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从严从快进行侦办,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四)实行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与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特别要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落实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实施最严厉的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把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启动整治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要求,制定完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逐级开展检查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广泛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及时公布典型案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违法产品,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三)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整治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职责不清、监管空白等问题,要及时明确责任部门,堵塞监管漏洞,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将符合经营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100%纳入监管范围,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检出率和残留超标率进一步下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程度,蔬菜、果品、茶叶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3%以上;“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8%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任务
 
  重点整治品种:韭菜、芹菜等叶菜类蔬菜,以及水果、茶叶、食用菌。重点整治部位:农药经营点、果菜茶种植基地(场、户)。重点整治投入品:农药、肥料。严格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贮存禁用农药,严格投入品管理、产品检测,推行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加强果菜储存保鲜运输监管,严厉打击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隐患。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通过突击检查、监督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种植基地(场、户)、农资经销单位等实施拉网式排查,深挖严查食用农产品种植、收购、贮藏、保鲜、运输各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追根溯源,找准症结,着力治本。
 
  (二)加强抽检监测。加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提高抽检监测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风险交流,科学开展风险预警。
 
  (三)严格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履行新增监管职能,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收购、贮藏、保鲜、运输各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大对农药残留超标的打击力度。对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的不合格农产品,一查到底。加强工作督导,推动治理任务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区、街道(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网络,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切实加强对农药、肥料等生产投入品的经营管理,做到源头严控、产中严管、产出严检。采取产地准出、原产地追溯等监管措施,建立监管网络技术平台,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开展蔬菜和农药质量安全整治“双百行动”,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提高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制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形成完善的地方标准化生产体系,逐步提高标准的层次和档次。建立有效的标准化生产运行机制,积极推广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建立标准化示范园区,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坚持绿色生产理念,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促进“三品一标”产地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认定面积比率进一步提高。加大认证产品保护力度,打造和宣传区域食用农产品品牌。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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