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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生猪瘦肉精专项监管工作督导方案(琼农字〔2011〕53号)

   2011-03-24 474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控等工作部署,加强春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畜产品质量卫生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控等工作部署,加强春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实现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试行)》、《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及我省201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和“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市县及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及流行病学调查监测等各项工作,严防内疫,严堵外疫,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同时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1〕第12号)精神,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推动我省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疫病防控总体目标。努力确保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和狂犬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其它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

  (二)免疫目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疫情追溯目标。猪、牛、羊等耳标佩带率、免疫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均达到100%。

  (四)检疫监督目标。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监管,检疫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出岛生猪等畜产品“两证一标两单”管理制度。

  (五)疫情流调和监测目标。符合农业部和我省无疫区的相关要求。

  (六)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生猪“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督导重点内容

  (一)春防督导

  1、各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属地责任落实情况;

  2、免疫、流调、监测及防疫工作经费、人员、物资等投入情况;

  3、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检疫监督情况;

  4、引入省外动物(动物产品)及出岛生猪等畜产品“两证一标两单”等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5、疫情半月报等制度执行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

  6、乡镇畜牧兽医站机构改革后,新的防疫机制建立情况等;

  7、畜禽养殖档案建立情况。

  (二)生猪“瘦肉精”安全监管督导

  1、“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2、我省关于“瘦肉精”监管有关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

  四、免疫效果监测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省各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进行免疫抗体水平抽样监测,原则上每个市县随机抽查2个乡镇和2个自然村、1个屠宰场、1个活畜禽交易市场、2个养殖场,监测结果作为评价免疫效果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1、2011.3.22-3.30:第一次全面督导检查阶段,督导组按照本方案部署,逐项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改进;

  2、2011.4.1-4.20:省农业厅针对第一阶段春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做第二阶段部署,各市县根据督导组反馈意见和通报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二)第二阶段

  1、2011.4.21-4.30: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阶段,重点针对前期督导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新发现问题重点解决;

  2、2011.5.1-5.15:春防工作收尾阶段,全面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

  六、督导人员

  成立6个省级督导组(见附件),采取全面督导检查的方式,分别对全省春防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和生猪“瘦肉精“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七、督导要求

  (一)按“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督导责任。各督导组要深入乡镇、建制村了解情况,采取听、看、访和定点与随机相结合的抽样方式,确保不走过场,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反馈,第一阶段督导情况于3月31日前向省农业厅汇报,5月20日前将春防期间整体督导情况书面材料报送至厅兽医处。

  (二)各市县要积极筹划部署,确保在4月25日前完成春防免疫注射,同时扎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完善相关材料,以供督导组查阅。

  八、其他

  请省农垦总局负责本系统无疫区建设及春防督导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督导情况函告我厅,以便汇总。
  附件:

督导人员分工安排表
  

序号
组长
成员
督导市县
备注
1
李会创
厅兽医处
五指山市、保亭县、三亚市
 
2
周晓宏
厅畜牧业处
海口市、定安县、文昌市
 
3
王杏蕃
厅兽药饲料管理处
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
 
4
米华存
省疫控中心
东方市、乐东县、昌江县
 
5
符莲萍
省动卫所
澄迈县、临高县、儋州市(含洋浦)
 
6
陈斌玺
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屯昌县、琼中县、白沙县
 




 
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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