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振兴我省油料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省油料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山东油料生产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种植面积、产量居全国前列,加工和出口能力较强。全省油料作物主要是花生和大豆两类,此外还有核桃、芝麻、牡丹、玫瑰等特色产油作物。2009年,全省油料作物种植面积1520万亩,总产380万吨,其中花生1162万亩,总产331万吨,分别占我省油料作物面积及产量的76%和87%,占全国的20%和25%;大豆260万亩,总产40万吨;核桃75万亩,总产4.8万吨;牡丹8万亩,产籽量1万吨;玫瑰5万亩。2009年,全省花生油产量75万吨,占全国的37%,花生及其制品出口51万吨,占全国的90%;大豆加工量500万吨,大豆油产量90万吨,均居全国前列;核桃油、牡丹油、玫瑰油等木本油料尽管产量少,但作为特色高端油,同样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从目前情况看,油料生产特别是花生、大豆生产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种植比较效益低,缺少政策扶持,种植面积逐年减少;二是机械化程度低,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难;三是种植主要集中在中低产田,有效养分含量低,资源约束大;四是种植区域分散,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为重点,积极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全力推进区域化布局、轻简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全面提升油料产业的生产供给能力、加工增值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山东油料产业振兴步伐。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油料生产布局,发挥主产区资源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提高单产和品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销衔接,提高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坚持品牌立业,打造特色知名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油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750万亩,其中花生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亩产350公斤,总产420万吨;大豆面积稳定在290万亩,亩产200公斤,总产58万吨;核桃面积达到200万亩,总产15万吨;牡丹面积45万亩,产籽量6万吨,玫瑰面积8万亩。全省油料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建成15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达到200万亩以上,规模以上油料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00家,创建知名特色品牌100个。油料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通过五年的努力,油料产业区域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格局基本形成,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三、发展重点
(一)主产区建设。花生,重点建设鲁东传统出口型、鲁中南食用加工型和鲁西南高油型3个主产区,逐步培育形成具有较强市场优势的专用花生优势产区。鲁东主要选用花育22号、花育30号、花育33号、山花7号和潍花6号等新品种;鲁中南主要选用山花20号、花育20号、花育23号、花育25号、花育32号、鲁花11号等新品种;鲁西南主要选用丰花1号、花育22号、花育24号、花育30号、花育31号、花育37号、花育38号、潍花8号等新品种。大豆,重点建设鲁西南中晚熟粮油兼用型、鲁中中早熟粮油兼用型、鲁北早熟油用型3个种植区。鲁西南主要选用齐黄31号、齐黄32、临豆九号等高油新品种;鲁中主要选用齐黄28、齐黄30、齐黄33、鲁豆11号等高油新品种;鲁北主要选用齐黄29号、潍豆6号、潍豆7号等高油新品种。核桃重点建设鲁中南、胶东两大优势产区。牡丹,重点建设菏泽市、济宁市、聊城市3个优势产区。玫瑰,重点建设平阴县、巨野县、莱州市3个优势产区。
(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全省花生良种繁育按照1∶10的比例建设原原种、原种、良种繁育基地,每年原原种生产基地保持5000亩、原种生产基地5万亩、良种繁育基地50万亩,实行花生良种溯源生产供应,提高集约供种能力,确保定期更新品种。力争到2015年,健全全省花生良种繁育体系,确保花生优势产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统供率达到95%以上。加快建立以科研、农场、企业为依托的大豆原种、良种繁育体系,重点建设济南市省级大豆原种繁育基地和利津县、胶南市、嘉祥县3个省级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其中原种繁育基地1000亩、良种繁育基地9万亩,大豆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核桃,重点建设济南市、临沂市、烟台市3个省级种苗繁育基地。牡丹,重点建设菏泽市、聊城市2个省级种苗繁育基地。玫瑰,重点建设平阴县、莱州市2个省级种苗繁育基地。
(三)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按照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的要求,建设一批花生标准化示范基地。力争到2015年,全省花生标准化示范基地达到135个,面积500万亩,其中标准化出口花生示范基地40个、150万亩,以荣成市、乳山市、文登市、烟台市牟平区、蓬莱市、海阳市、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胶州市、莱阳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胶南市、沂南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临沭县、日照市东港区、日照市岚山区、五莲县、莒县等26个县(市、区)为重点实施区域;油用花生示范基地80个、300万亩,以冠县、莘县、曹县、单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宁阳县,高密市、昌乐县、诸城市、安丘市、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泗水县、邹城市、滕州市、沂南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日照市东港区、日照市岚山区、五莲县、莒县、荣成市、乳山市、文登市、烟台市牟平区、蓬莱市、海阳市、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胶州市、莱阳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胶南市等44个县(市、区)为重点实施区域;食用加工花生示范基地15个、50万亩,以沂水县、沂南县、邹城市、临沭县、平邑县、泗水县、莒南县、蒙阴县、费县、莒县、日照市东港区、五莲县、苍山县、日照市岚山区、沂源县等15个县(市、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建设大豆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100万亩,其中鲁西南示范基地9个、50万亩,以平阴县、东平县、汶上县、嘉祥县、梁山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巨野县为重点实施区域;鲁中示范基地4个、20万亩,以胶南市、诸城市、高密市、平度市为重点实施区域;鲁北示范基地7个、30万亩,以利津县、垦利县、东营市河口区、博兴县、广饶县、无棣县、沾化县为重点实施区域。建设核桃、牡丹、玫瑰标准化示范基地30个,面积60万亩。
(四)特色品牌培育。以“山东大花生”、“旭日型小花生”为重点,搞好鲁花10号、花17等传统品种的提纯复壮,保持和扩大传统品牌优势。加大花育32号特色高油酸小花生、科花1号特大果花生等新品种推广力度,力争到2015年,培育2-3个品质好、产量高、抗逆性强的特色花生新品种,由品种优势向品牌优势提升。加强优质高产油核桃的研发推广。充分挖掘玉米油、芝麻油、牡丹油、玫瑰油、花椒油等特色品种,重点推广高油1号、莱阳97-9等高油玉米良种,凤丹271、紫斑牡丹1号等高油牡丹良种。
(五)中低产田改造。加大土地综合治理力度,改善灌排条件,搞好土地深耕,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建设高标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促进花生、大豆等油料作物平衡增产。到2015年,改造花生中低产田400万亩,新增产能40万吨,改造核桃中低产园20万亩,新增产能1万吨。
(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花生等油料作物种植、收购、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强主产区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强化质量检测和控制,防止黄曲霉素等污染。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科技支撑。发挥我省油料科技资源优势,以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科研教学单位为依托,建立山东省油料作物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开展油料作物优质基因资源的挖掘与创新,培育高产、优质、多抗、广适新品种;大力开展花生、大豆节本增效等实用技术研究,推广花生生产“四大关键技术”和“八项改进技术”,即:深耕翻、广覆膜、增密度、防早衰,改长期自留种为定期更换新品种、改速效化肥一次使用为控释肥精确施用、改早播早收为适当晚播晚收、改人工播种收获为机械化作业、改双粒播种为单粒精播、改套种为夏直播、改普通病虫防控为绿色防控、改一次集中化控为多次灵活化控;建立健全花生、大豆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技术标准,提高花生、大豆生产、加工的标准化水平;充分借助现代信息传输手段,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水平。
(二)搞好高产创建。在油料主产区积极开展“十、百、万”高产创建工程,即建立十亩高产攻关田、百亩示范方、万亩示范片。加快高产栽培技术的集成和推广,实行良种良法配套,强化高产优质新品种和配套实用技术示范,引导农民自觉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辐射带动全省油料全面、均衡增产,充分挖掘油料增产潜力。加强花生叶斑病、蛴螬和大豆花叶病毒病、胞囊线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确保高产、稳产。
(三)创新产业组织形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壮大一批油料生产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培育10家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油料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户与企业的利益连接机制,完善“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提高油料生产的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
(四)增加资金投入。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担保、以奖代补等手段,加大政府性资金投入力度,省级重点扶持油料良种繁育、油料基地高产创建和品牌培育等。各市也要相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明确支持重点。创新油料生产加工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油料产业发展,加大对油料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融资能力。
(五)加大政策扶持。认真研究有利于油料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花生良种补贴和油料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争取国家增加对我省油料主产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增加油料作物专用农机具补贴。逐步将油料生产纳入农业保险范围,降低农民种植风险。实行油料最低收购价政策,建立油料生产奖励机制,对油料生产先进县(市、区)、油料生产大户及农技推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农民和基层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
山东省棉花产业振兴规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棉花综合生产能力,增加棉花有效供给,促进棉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山东是棉花生产、加工大省,棉花种植面积、产量多年位居全国第二位,面积、产量均占全国的15%以上。2009年全省棉花种植面积1200万亩,亩产77公斤,总产92万吨;棉花收购加工企业569家,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5394家,纱锭3000余万枚,纺纱668.8万吨,织布129.3亿米,纺织用棉450多万吨,纱产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居全国第一位;纺织服装业总产值6000多亿元,增加值1587.9亿元,出口142.4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17.9%。全省棉花生产和纺织服装从业人员1400多万人。棉花产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从我省目前棉花产业发展特别是生产供应状况看,还存在着基础设施条件差,栽培管理技术落后;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程度低,生产管理用工多;病虫危害严重;收购加工环节品质一致性差;价格产量波动幅度较大等问题。随着纺织能力的扩大,省内棉花供求失衡,年缺口350万吨以上,稳定棉花生产,增加有效供给,加快棉花产业振兴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新品种培育和新技术推广为重点,以提高单产和品质为核心,全力推进区域化布局、轻简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努力构建棉种生产、棉花加工、质检、储备一体化保障体系,促进棉花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注重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加大品种培育和农技农艺等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坚持统筹兼顾,实行棉粮、棉经间作套种,提高综合效益;坚持产供销相结合,贸工农一体化,实现棉花生产、流通、加工的有机衔接。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棉花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亩产85公斤,总产100万吨以上。棉花生产总产值达到250亿元,棉农人均增收200元以上。棉花区域布局更趋合理,品种、品质结构进一步优化,主导品种占90%以上,品质一致性明显提高。
三、发展重点
(一)棉花良种繁育。依托现有农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棉花推广机构,加大棉花良种研发力度,力争到2015年,培育3-5个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棉花新品种。在东营市、滨州市、德州市、聊城市、济宁市、菏泽市等棉花优势产区,健全完善30个省级棉花良种繁育基地、50个棉花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二)主产区建设。根据棉花耐旱、耐盐碱的特点,在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为主的鲁北及黄河三角洲地区,积极发展盐碱地规模植棉,争取发展到450万亩,占全省的40%左右;在光热资源丰富的济宁市、菏泽市等鲁西南地区,大力推行棉粮、棉经间作套种,两熟棉区稳定在400万亩,占全省的30%左右。在聊城市、德州市、济南市北部等地,完善推广棉花防早衰技术,改进耕作栽培,发展到300万亩以上,占全省的25%左右。力争三大棉花主产区种植面积和产量占到全省的95%以上。
(三)棉花耕作制度改进。在金乡县、鱼台县、成武县、巨野县、东明县、临清市、惠民县等县(市),通过农技农艺配套,推广杂交抗虫棉与大蒜、洋葱、马铃薯、西瓜间作套种,面积达到260万亩;在菏泽市、济宁市、聊城市、德州市推广麦棉间作套种,面积达到300万亩,实现粮经、粮棉双丰收。
(四)轻简化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强棉花生产机械特别是收花机械的研发推广,降低劳动强度;研究利用促早栽培、简化栽培、防早衰栽培技术,实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控害技术,提高棉花单产、品质和效益。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科技支撑。实行产学研结合,强化棉花新品种、棉花种子生产和加工技术研发,提高棉种生产与加工质量。加强棉花实用技术研发,大力推广地膜覆盖、立体种植、防早衰、盐碱地丰产栽培、营养钵育苗移栽、病虫害综合防治、配方施肥等棉花生产高效实用技术,缓解用工矛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植棉效益。积极推进棉花高产创建活动和高产开发,按照每十万亩创建一个万亩高产片的标准,建设100个高产片,推广应用优良转基因抗虫棉特别是杂交抗虫棉新品种,促进新技术和新成果的转化。
(二)创新棉花生产经营机制。积极发展棉花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棉花的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棉农与企业的利益连接机制,完善“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模式。鼓励、支持纺织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实现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让棉农真正既参与生产又参与流通,从生产、加工、流通中受益。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生产资料供应、统一耕作、病虫害综合防治、产品销售等方面搞好服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性资金对棉花良种繁育、杂交抗虫棉推广、标准化示范基地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启动实施黄河三角洲棉花基地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扶持,改善生产条件。创新棉花生产加工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向棉花生产开发经营,加大对棉花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融资能力。
(四)加大政策扶持。继续实施棉花良种补贴,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对我省棉花主产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实施棉花机械补贴。制定棉花最低收储价格,适时建立省级储备制度。加大对棉种、棉花流通和棉纺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创新棉花保险机制,降低农民植棉风险,进一步调动农民植棉的积极性。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严格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棉花品质一致性。鼓励棉花企业和植棉大户“走出去”,到中西部地区发展棉花产业,并搞好协调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棉花主产区各级政府要将振兴棉花产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棉花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确保棉花产业振兴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大力实施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提高科技植棉水平。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及时搞好棉花生产、长势、市场跟踪调度。
山东省种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
为加快振兴我省种植业种子产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结合种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山东是种业大省,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亿亩,粮、棉、油、菜、菌及苗木花卉等用种量约26.5亿公斤,市场总价值125亿元左右。到2009年底,全省共建立农作物育种改良中心和分中心7个、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6个、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33个、种子加工中心10个;审定农作物新品种1292个,引进种质资源3000多份、优良品种1000多个;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25个,林木采种基地9个,审定林木新品种208个,引进种质资源800多份、优良品种200多个;取得省部级以上种子科技成果90余项,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大白菜、食用菌、苗木花卉等作物育种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省级以上发证种子企业184家,资产规模62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49亿元,占全国的10%以上;建成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及分中心7个,林木种苗花卉质量检验站3个,其他形式的检验机构75个;建有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9个。目前,全省种子育、繁、销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产业实力明显增强。
尽管我省种子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就目前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种子企业小而全,竞争力弱;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突破性品种少,成果转化率低;三是种子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侵权行为、假冒种子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部分设施蔬菜,特别是茄果类,国外品种占有率高,如寿光彩椒近100%、绿萼长茄近90%,大红果番茄、西葫芦、小黄瓜等60%以上均为国外品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完善育、繁、销一体化种子产业发展格局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培育壮大种子龙头企业,强化种子质量和市场监管,合理配置种业生产要素,做大做强种子产业,实现山东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跨越。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科技为支撑,着力提高种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种子企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力推进种业产业化;坚持依法治种,建立公平、有序的种业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基本更新换代一次,新品种推广率85%以上,良种覆盖率97%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90%以上;建设设施蔬菜专用品种选育中心3个,设施蔬菜国产品种占有率和国产化率明显提高;良种在粮、棉、油增产中的份额提高到45%以上;新增全国种业骨干企业7家,良种繁育基地66个、120万亩,新建省级种子储备库4个。
三、发展重点
(一)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建设山东省农业生物资源中心,结合原生境保护与非原生境保护手段,逐步实现农业生物资源数字化表达和信息共享。建立常规育种和现代生物育种相融合的育种技术体系,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对现代农业育种领域基础性、关键性重大理论与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支持大型种子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使我省种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加强主要农业生物新品种选育,培育产量潜力大、适应性广、品质优良的大面积主导新品种30个;重点培育名产蔬菜、设施专用蔬菜新品种,生产性能和商品性与进口品种相当,种子国产化率提高30%以上。逐步完善以新品种鉴定评价技术、种子质量检测技术为核心的种业服务技术体系。扶持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培育种子新品种260个。鼓励开展种苗繁育、种子加工与储运、种苗装备等产业化技术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种子企业良种选育、营销、信息、科技人才、服务等体系。
(二)品种区试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完善新品种区域试验评价及展示推广体系,新建60处高水平区域试验站,50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和风险评估网点,筛选审定一批有突破性的大品种和有特色的新品种,实现主要作物品种更新更换1-2次。重点建设良种繁育基地72个、120万亩,其中优质小麦26个、花生7个、棉花6个、水稻3个、大豆3个、玉米5个、蔬菜5个、甘薯3个、马铃薯3个、林木和花卉11个,通过基地建设,建立稳定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种子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种子加工能力建设。扶持种子企业更新加工设施,重点建设大型种子加工生产线,逐步推广穗烘干、种子分级、按粒包装等技术,提高种子加工质量,扩大种子生产加工能力,保证良种供给。依托重点企业建设加工生产基地20个、年种子加工能力增加2亿公斤。建设林木种子调制基地9个,年调制种子15万公斤。
(四)种子龙头企业培育。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通过创办、联办、兼并等形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或专业化种业公司,重点扶持10-15个大型种子龙头企业。
(五)种子质量监管。建设13个市级、79个县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站);完善种子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集种子管理、种子经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信息网络平台;加强种子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农业良种和科技型现代种业企业培育力度,建立从资源保护、种质创新、品种培育到企业培植、种苗扩繁、基地建设、转化应用的现代种业技术体系,推进种子产业化进程。实行产、学、研结合,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种业创新联盟,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重点开展公益性、基础性、前瞻性农业资源保护、创新利用和育种核心技术研究,鼓励科研单位、涉农高校与企业联合进行新品种培育,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新品种的转化应用。加强种业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支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手段,强化种子质量监督和管理。依法规范种子生产、品种区试,以及转基因品种审定、生产、经营和工厂化育苗销售行为,提高品种审定、种子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品种管理和行政许可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加大对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推行信用分类管理,逐步构建种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多元参与”的种业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担保、以奖代补等手段,加大政府性资金对种质创新、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品种区域试验体系、规模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各市都要相应加大扶持种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并明确支持重点。种子企业要不断加大研发等资金投入,切实发挥育、繁、销一体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创新种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种子产业。
(四)加大政策扶持。研究制定有利于种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建立省级储备制度。探索建立有利于种业发展的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种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完善种子龙头企业在信贷贴息、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新品种产权保护机制,加大保护力度。将现代种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乡村旅游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
为加快我省乡村旅游业的全面振兴,拓展农业发展功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是传统农业大省和齐鲁文化发祥地,乡村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发了适合当时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经过近40年的发展,培育出一批全国知名乡村旅游品牌,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2009年,全省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达到2000个,林场194个,经营业户3.5万个,从业人员15.5万人;已建成全国旅游强县1个、省级旅游强县14个、旅游强乡镇85个、旅游特色村91个、农业旅游示范点199个、森林和湿地公园228个。2009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海内外游客9400万人次,占全省旅游接待总人次的32%;实现乡村旅游收入370亿元,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15%,相当于当年农业增加值的11.5%。乡村旅游业在拉动社会消费、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城乡发展、保护乡村生态、传承民间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乡村旅游业仍存在开发建设不规范,广度、深度不够,产业链条不完整;基础设施不完善,景观建设与周边整体环境不协调;专业人才匮乏,市场营销落后,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以拓展、规范、提升为重点,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富农”,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丰富品类、突出特色,强化管理、提升品质,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把乡村旅游业培植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新亮点,提升“好客山东”品牌内涵。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化。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协同推进机制。
2.以农为本,利益均衡化。以农民为首要受益主体,实现乡村旅游业参与主体的利益均衡。
3.因地制宜,产品特色化。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个性化发展,积极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
4.市场导向,经营产业化。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和网络化运营。
5.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旅游开发与消费,形成城乡之间互用资源、互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6.保护生态,发展持续化。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避免急功近利、盲目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乡村旅游示范区,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形成种类丰富、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产品体系和产业格局。建成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乡村旅游强乡镇200个、特色村1000个、农(渔)家乐经营户10000个,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50个,森林和湿地公园330个。打造50个乡村旅游知名品牌、5个AAAA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全省乡村旅游年接待能力达到3亿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
三、发展重点
(一)乡村旅游产品培育。重点开发培育红色旅游、传统民俗、休闲农业、农家乐、渔家乐、古村镇(风情小镇)、新农村、乡村节庆、生态循环、乡村博物馆等十大类乡村旅游产品。红色旅游类,以革命战争年代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挖掘培育一批红色旅游精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统民俗类,以乡村传统民俗为主题旅游资源,以民俗风情体验、民俗文化参与为主体项目,保护弘扬齐鲁民俗文化;休闲农业类,依托乡村田园风光、特色种植养殖、农业示范园区等资源,以采摘认领、科普教育、农事农艺体验等为载体,满足城乡居民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需求;农家乐类,以吃农家筵、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购农家物为主题,向游客提供餐饮、住宿以及农事活动、休闲娱乐等服务;渔家乐类,以特色滨水休闲、水上游乐和滨水度假等为主题,让游客体验渔家生活,感悟渔家文化;古村镇(风情小镇)类,以古镇文化观光、特色小镇度假和地方风情体验为主题,建设多元特色旅游小镇;新农村类,以新农村新风貌为主题,注入乡村旅游文化元素,为游客提供休闲、餐饮、娱乐和地域文化等服务;乡村节庆类,依托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乡村节庆节会活动,以地方民俗文化、名优特产为吸引物,打造乡村旅游地域品牌;生态循环类,依托森林、湿地、水利风景区等生态旅游资源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循环旅游;乡村博物馆类,以展示乡村习俗、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特色农产品等为主题,展现传统农耕文化、民俗风情以及生产生活的发展变迁。
(二)乡村旅游区建设。按照平原、山区、林区、湖区、海滨等不同区域,围绕文化、历史、经济、生态等不同主题,建设半岛滨海乡村旅游区、齐鲁山乡乡村旅游区、湖泊湿地乡村旅游区、黄河沿岸乡村旅游区、运河风情乡村旅游区、平原风情乡村旅游区等六大乡村旅游区,推进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向优势区域集聚。
(三)乡村旅游商品开发。开发具有传统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提升传统农业、手工业、餐饮服务业附加值。加快引进和培育观赏价值独特、营养价值丰富、比较效益突出的农产品新品种,提升名特优农产品的旅游价值。重点开发纺织刺绣、风筝、年画、剪纸、泥塑、草编、琉璃、陶瓷、布玩具、木制件等特色工艺品。创作发行展现山东风土人情的书籍、摄影作品、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依托当地民俗工艺品或标志物制作实用、新颖、多样的特色纪念品和农具模型纪念品。
(四)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在乡村旅游资源集中的市、县(市、区),建立乡村旅游培训基地,重点加强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和管理服务人员等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乡村旅游管理、营销、服务队伍。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标准,加快乡村道路交通、网络通信、自来水、下水道、液化气、暖气管道、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功能,设置规范化指引标识。加快旅游停车场、旅游购物场所、游客中心、卫生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接待和服务设施质量。切实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扎实推进全国特色旅游景观镇、景观村,山东省旅游强乡镇、特色村,好客人家农(渔)家乐和山东省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开发机制,鼓励兴办各种乡村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加大乡村旅游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人才培训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加强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户、林场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鼓励中介组织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资金融通、信用担保等服务。引导各类投资主体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对荣获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县(点)、乡村旅游镇(村)的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市场营销。加强与旅游企业合作,加大乡村旅游推介力度,创新旅游推介方式,统筹城乡旅游资源,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将更多的乡村旅游景点纳入旅游项目和线路,延长游客逗留时间。依托山东农业发展优势、齐鲁文化魅力和“好客山东”品牌形象,重点开拓京津地区、江浙地区、东北地区等市场,吸引华南地区、港澳台地区乃至日韩等海外客源,扩大山东乡村旅游的市场份额。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乡村旅游工作协调促进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确保乡村旅游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将乡村旅游管理、营销、策划、规划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省统一培训工程。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下乡,促进城乡旅游人才与资源共享。加强对乡村旅游行业学会、协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的指导,提高行业自律水平。科学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和服务标准。加强诚信经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的监督检查,推动乡村旅游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