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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8〕48号)

   2011-05-12 750
核心提示: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我省油料生产以油菜籽、花生种植为主,兼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我省油料生产以油菜籽、花生种植为主,兼有胡麻、小葵子等零星种植,2007年全省油料作物种植面积346万亩,总产量41万吨。我省油料种植区生态类型复杂、种植分散,生产规模小、水平低,食用植物油自给率仅有1/2,随着国内食用植物油产需缺口不断扩大,省内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抓好我省油料生产,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省油料生产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油料生产和供给必须坚持立足省内,同时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需求的不断增长。以提质、增量、增效为目标,调整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重点推进油菜、花生产业发展,兼顾发展其他油料作物,着力培育滇东北和滇西北春、秋播和滇中、滇南秋播4个油菜优势区以及南部花生重点县,进一步提高我省食用植物油自给水平。力争到2012年全省油料种植面积增加到500万亩,其中,油菜410万亩,花生80万亩,其他特色油料作物10万亩;总产量达到60万吨。
 
  (二)主要任务。稳步增加种植面积,加大冬季开发冬闲田地利用力度,在适宜区扩大油菜种植,充分利用山区资源扩大大豆和特色油料作物面积;努力提高单产,通过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到2012年,油料单产比2007年提高8%左右;大力改善品质,推广高产高油新品种,到2012年,油料作物含油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油菜品种基本实现“双低”化;积极开发特种油料,因地制宜发展红花、油葵、紫苏等油料作物生产,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单产水平。
 
  二、加大油料生产扶持力度
 
  (一)认真落实油菜良种补贴政策。从2007年起,国家对包括我省在内的长江流域“双低”油菜优势区实施油菜良种补贴,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作用,运用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在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时,要注意避免粮油争地,影响粮食生产。
 
  (二)加强油料基地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按云南省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加工企业和市场优先发展一批跨区域优质油料生产基地和油菜良种繁育基地。要结合高稳产农田和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整合相关资金,加强油料基地小水池、小水窖及沟渠配套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油料作物种植区域,改善种植条件,提高油料种植产量和含油率。力争到2012年,建设5万亩以上的优质“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县20个,其中,滇东北6个,滇西北1个,滇中5个,滇南4个、滇西南4个;建设南部2万亩以上的花生高产示范县3个县;在滇中、滇西南建设特色油料作物生产、加工基地县2个;在昆明建设油菜原原种、原种及杂交种亲本繁殖基地,在滇东北、滇中和滇西南建设5个良种繁育基地,满足全省油菜生产用种。
 
  (三)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一批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省级及地方油脂加工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到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开发低芥酸菜油、优质豆油、花生及其它精深加工产品。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继续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高油料生产组织化程度。
 
  (四)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把符合金融机构贷款要求、有市场有效益的油料企业推荐给银行,通过各种方式推动银企有效合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油料作物保险业务,逐步将油料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险补贴。
 
  三、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一)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各级要加大对油料作物科研、种子工程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油料作物品种培育与产业化,推动优质油料新品种繁育及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广适、多抗新品种培育,特别是适宜旱地种植的稳产型品种、高含油量品种的培育,加强相关配套技术集成创新,加快建设油料作物育种技术平台和新品种产业化基地。
 
  (二)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各地要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步伐,重点推广“双低”杂交油菜新品种、高产花生新品种、油花两用红花新品种等。研究制定“双低”油菜高产保优栽培技术规程,推进油菜标准化生产。加快油菜免耕种植、花生间套作等技术的应用,分品种建立高产示范展示区,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力争杂交油菜面积提高到油菜播种面积的40%左右。各级农业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技术培训,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指导,帮助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
 
  (三)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以中央财政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规模、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为契机,在重点油菜产区启动全程机械化工作试点,结合机械作业调整油料品种选育目标,推进油料生产机械化,切实解决油料生产劳动强度大、费时费工问题。
 
  四、完善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
 
  (一)健全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大豆及食用植物油储备体系,适当扩大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并择机分步充实储备库存,充分发挥储备吞吐作用,以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大豆油料生产能力,保证市场供应。
 
  (二)建立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预警体系。加强油料及食用植物油信息分析和预警,建立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及时发布生产、进口、流通等信息,引导生产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强化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形势分析,开展定点跟踪调查,准确上报生产、购销、库存等相关数据,搞好信息引导工作。
 
  (三)培育油脂、油料期货市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稳定企业和农民生产收益,促进油料产业健康发展。支持油脂和油料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交易。支持有关期货交易所在产区和物流集散地设立期货交割仓库,面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大户和农民开展期货知识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和农民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四)科学引导社会消费。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统一大豆产品标识,要求列入标识目录内的大豆产品必须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显著标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采取多种途径,引导市场消费行为,实现优质优价,促进油料生产。加强宣传引导,合理食油、用油,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浪费。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促进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供销工作。各地要加强政策引导,抓好受灾地区生产恢复,稳定增加油料播种面积。要加大市场调节和监管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组织调运工作,保障食用植物油供应,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要加强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各地抓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
 
  二○○八年四月二日


 
地区: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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