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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豫质监字〔2012〕3号)

   2013-04-19 414
核心提示:  信阳、南阳、洛阳、驻马店、焦作、新乡、三门峡、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我省种茶历史悠久,茶文化底蕴深厚,是全国茶叶

  信阳、南阳、洛阳、驻马店、焦作、新乡、三门峡、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我省种茶历史悠久,茶文化底蕴深厚,是全国茶叶主要生产区之一。“十一五”期间,全省茶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我省的特色优势产业,茶园面积由2005年的49.64万亩发展到2010年的97.7万亩,增长了近1倍;茶叶产量由2005年的1.69万吨增长到2010年的4.2万吨,增长了近1.5倍;茶叶总产值由2005年的6.6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81亿元,增长了11倍多;涌现出“文新”、“五云”等一批知名品牌。但是,我省茶产业仍存在发展基础不牢固、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品牌知名度不高、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按照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的指示,信阳、洛阳、南阳、三门峡等地红茶发展迅猛,焦作、新乡等地的特色茶也快速增长,也给质监部门监管和服务我省茶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更加有效地解决好这些突出问题、破解好新的课题,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1〕100号),结合质监部门职责,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实施质量立省战略,以确保茶产业质量安全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质量、品牌、生产许可、标准、计量、认证为手段,紧紧围绕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培育、帮扶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我省茶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密围绕茶产业发展,发挥质量、标准、计量、生产许可、认证等职能,积极服务茶产业产品研发、生产控制、技术创新以及食品安全等,推进茶产业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

  2.品牌带动原则。实施品牌带动,用培育品牌、运作品牌的理念、方法和机制,在茶产业产品中培育和形成一批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消费者认可的知名茶产品,推动茶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拉伸茶产业产品链条。

  3.标准引领原则。加快建立技术标准服务支撑体系。鼓励茶产业相关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等方面积极申报国家标准,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茶产业深加工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占领标准制高点和话语权。加快标准更新和应用,提高标准覆盖率,制定一批符合茶产业发展特点的优势地方标准,鼓励建设茶产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引领茶产业健康发展。

  4.协作推进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促、协调运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新型茶产品定型和上市,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省茶园标准化种植面积发展到80万亩;全省杜绝无证生产茶叶现象;新培育创建国内知名品牌3-5个、省内知名品牌5-1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品牌2-3个,制(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3-5个,努力实现省长质量奖零突破。不发生重特大茶产业质量安全事件。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提升茶产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全省茶产品生产企业中,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全面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推广食品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建立计量保障体系,积极参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障能力评价工作,取得C标识。全面加强食品检测技术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从茶产品研发、茶产品种植、茶产品深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进而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茶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建立标准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豫南、豫西山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结合茶产业新产品的研发,按照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要求,积极帮助企业起草产品标准,制定茶产业种植、加工技术规程,调整茶叶种植区域结构,优化区域生产布局,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重点推进茶叶培育、种植、新产品开发保护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和农民的示范、引导和培训,逐步推广、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茶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茶产品相关企业在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突破,引领茶产业发展。引导茶产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和生产相结合,支持具有开发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研发创新基地,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茶产业相关产品标准的研究、制定及优先采用,增强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完善茶产业技术标准创新体系,开展茶产品标准创新的评价工作,鼓励名优企业参与创新型标准的起草。引导茶产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积极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包装,研发制造具有河南特色、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河南省茶产业产品多元化、系列化进程。

  (三)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实施品牌带动,用培育茶产业品牌、运作茶产业品牌的理念、方法和机制,发挥茶产品品牌的示范、引领、宣传效应。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茶产业相关知名品牌,着力壮大一批以信阳毛尖茶、信阳红茶、洛阳牡丹红茶等优质地方名茶为主的茶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对知名品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增强企业和全社会保护名牌的意识和责任,为名优茶产业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引导、支持茶叶加工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

  全面推广名优茶机械加工新工艺,支持建设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茶大户为组织形式的小型名优茶标准化加工厂,积极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初制场采用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规模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现代加工方式。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茶食品、茶饮品、代用茶等新产品开发研究,延伸茶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产业整体效益。积极发展以信阳红茶、洛阳牡丹红茶等多种茶类生产,调整产品结构,增加茶叶花色品种。

  (五)支持茶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主动参与地方政府茶叶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大力支持信阳、南阳、洛阳、驻马店等地茶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对弘扬河南省名优茶叶,采用高新技术、精加工、产品附加值高、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的项目要主动服务,充分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生产许可、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等优势,立足扶持、主动谋划、提前介入、超前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尽快达标投产。强化对小茶叶生产企业的监管,遏制低水平、重复性、过剩性小茶叶生产的建设,在转变茶叶生产发展方式、拉长茶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做大做强等方面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

  (六)不断提升茶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水平

  以河南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为骨干,以相关市局的市级检测中心为重要补充,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整合、充实检测力量,建设省级茶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加强地方特色茶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检测能力验证工作,为提高茶产业检验检测、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能力等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茶产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和质量信用档案,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优化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执法打假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茶产品、侵犯茶产品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从调整茶产业结构、促进茶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度,从质监部门“保安全、促发展”、为民服务、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服务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工作。

  2.建立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批2011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32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局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尚云秀同志任组长,省局总工办、质量处、监督处、标准化处、计量处、执法处、食品处、质检院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领导。

  3.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结合《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服务食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质监食发〔2011〕371号)要求,结合本地茶产业发展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信阳以信阳毛尖、信阳红茶为重点;洛阳以洛阳牡丹红茶为重点;南阳以桐柏绿茶和桐柏红茶为重点;驻马店以确山绿茶、红茶为重点;三门峡以函谷红茶为重点;焦作以怀菊花为重点;新乡以决明子、金银花为重点;郑州以金银花为重点;制定具体的规划和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茶叶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服务茶产业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进茶产业的健康发展。

  4.明确责任。将促进产茶叶健康发展工作作为省局2012年服务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省局办公室负责有关督查督办等工作;省局食品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有关市局茶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技术咨询等工作的开展;省局总工办负责指导各有关市局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诚信等级评定等工作的开展;质量处负责指导茶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各级质量奖的培育和评定等工作的开展;标准化处负责指导各有关市局茶产品标准制修订、国家地方标准的起草、地理标识保护产品培育、争创等工作的开展;监督处负责指导各有关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资质认定等工作的开展;执法处负责指导各有关市局对茶产品行政执法、稽查等工作的开展;河南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不断提升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大对红茶等新型茶产品的技术研究,为企业发展服务,为产业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细化措施,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做好本意见的各项工作。对本意见贯彻落实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地区: 河南
标签: 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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