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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3〕27号)

   2014-06-25 842
核心提示: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农产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3〕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农产品(主要指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蔬菜、粮油作物等主导产业标准化生产和畜牧标准化养殖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农业品牌为抓手,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现从生产到市场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完成全区农产品产地无公害整体认证,新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万亩,新建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105个,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全区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主要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三品一标”生产面积占农产品生产面积的60%以上;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有效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构建“政府负总责、区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落实从田间到地头的全程监管责任。一是建立和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区农业局、区畜牧食品局、区水务局等区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设置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专人、经费、设备等保障措施,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控制技术推广、农业品牌培育、应急处置、宣传培训、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同时做好对各乡镇业务工作的指导培训。要赋予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职能职责,按照“1+1+1”管理模式(即加挂1块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设置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岗位、配备1套农产品采样及快速检测设备),做好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农产品日常监测、质量追溯、信息报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加快构建以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龙头,乡镇为基础,基地、生产企业为补充的三级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检和风险评估制度;区级农产品质检站要配齐设备、配足技术人员,保证经费投入,加快建设步伐,争取在2014年通过“双认证”。三是区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设置独立运行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5名以上专职执法人员、1套取证设备、1辆农业执法专用车辆,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二)强化产地和农资管理。创新农资监管模式,推广新型农资营销方式,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建立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农资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统购统供农业投入品。加大农资投入品监督抽检力度,确保投入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监测与评价,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和污染区域种养殖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种植业与养殖业互补优势,综合利用秸秆、人畜粪便,大力推行循环农业。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结合新一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完善农业地方标准,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标准”的推广体系,将标准生产技术集成转化为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标准转化率达100%,标准入户率达100%。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深入开展动植物病虫害及疫病专业化统防统治。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畜牧养殖小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企业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要在开展农产品产地速测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四)塑造优势农业品牌。按照做大区域企业品牌的要求,积极培育和保护农业品牌。加快“三品一标”品牌认证,建立“三品一标”认证登记、标志使用等补贴机制,制定“三品一标”品牌建设规划和激励措施。完成全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和产品认证的整体推进工作,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品牌提升工作。全面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扶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全区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鼓励农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推行农产品标识包装上市,支持设立名牌产品销售专柜或专销区。依法强化品牌监管,建立退出机制,维护品牌形象。
 
  (五)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全区“三品一标”获证单位、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施产地准出制度,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和加工环节。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记录格式,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每项农事活动,特别是使用的农药品种、浓度、安全间隔期、产品上市渠道等信息。强化生产档案记录的指导、检查,对每个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户的档案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100%,主要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大力推进“超市+基地”、“农贸市场+基地”等农产品供应链模式,设立“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销售专柜。
 
  (六)完善监管制度。按照“一图二书三员四定”要求,建立区、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一图”:编制乡镇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区域分布图。“两书”:区与镇、乡镇与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乡镇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企业信息员队伍体系。“四定”:定区域、定任务、定要求、定考核,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任务、标准要求、考核目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上旬至8月中旬)。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成立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8月25日前报区农业局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8月下旬至2014年4月上旬)。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机构、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和仪器设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创建工作,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认证、生产组织化、销售品牌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
 
  (三)自查阶段(2014年4月中旬至2014年5月中旬)。各乡镇及农产品生产企业(专合组织)对照实施方案内容,组织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准备迎接市上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区建设工作的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4年5月下旬至2014年6月下旬)。邀请市农业局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认真做好迎接正式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朝天区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于每月25日向区农业局上报工作动态,每季度末上报创建工作小结。
 
  (二)保障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区财政每年投入资金不低于3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检测设备购置、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农业标准转化、农产品质量监测、品牌打造、质量追溯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三)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强化工作考核。明确各乡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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