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放心馒头等主食品加快发展的通知(市政发〔2009〕117号)

   2011-06-28 493
核心提示: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馒头是我市百姓生活中最重要的主食品之一,为切实提高馒头等主食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馒头是我市百姓生活中最重要的主食品之一,为切实提高馒头等主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扶持馒头等主食品加快发展,确保广大市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小馒头,大民生”,馒头生产经营具有微利和公益事业性质,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馒头等主食品是各级政府职责所系。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馒头”工程。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转换观念,用科学发展的理念解决长期困扰馒头等主食品发展的一系列问题,真正让广大市民群众吃的放心,让加工经营企业盈利,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加强对“放心馒头”工程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西安市“放心馒头”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城六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通过建立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的发展模式,使我市的馒头加工经营企业和馒头店在市场竞争中越做越强,质量越来越好,不断满足市民的需求。
 
  二、深入调研,科学规划
 
  由市粮食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馒头等主食品的销量、网点布局、经营水平、生产能力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全覆盖的原则,制定全市“放心馒头”工程加工销售网点发展的总体规划。馒头销售网点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可以是原国有粮油网点,也可以是新购、代销、联营网点,在一些不能进驻的大型社区或居民聚集区域,可设置销售亭或流动销售点,使“放心馒头”网点尽可能延伸到市民百姓身边。城六区要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根据辖区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区域的中心厨房和销售网点,到2010年6月底,使全市放心馒头等主食品加工销售网点实现全覆盖。
 
  三、制定标准,示范引领
 
  由市“放心馒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监、法制局等部门参加,制定我市的馒头地方标准。标准主要涵盖馒头的生产、包装、运输、检测方法等内容,要易辨、易识、易检查。同时,还要制定馒头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标准,便于日常监管。
 
  国有粮食企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成立以骨干粮油加工经营企业为主导,以资本为纽带的经营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把以粮油为主原料的馒头等主食品企业做大做强,成为全市主食品加工、连锁、配送的主渠道,充分发挥市场示范引导作用,不断带动馒头等主食品质量的提升。在新企业组建和起步阶段,市财政局和市商业银行要给予大力支持。
 
  四、规范监管,形成合力
 
  切实加强对馒头等主食品的监管,各级粮食、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以粮油为原料的馒头等主食品生产经营有关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由市“放心馒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性的主食品市场综合检查,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馒头等主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馒头等主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检测所需设备、车辆、经费等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资金支持,加快发展
 
  市财政设立500万元“放心馒头”专项发展基金,一次性拨入市粮食局,并由市粮食局代管,对全市放心馒头生产经营网点经过审核确认后,在进行门头装修、设备添置、内部改造时给予适当扶持,各区政府也要给予适当支持。发展基金实行有偿使用,滚动周转,按期偿还的原则,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2010年6月底,市财政对经验收达标的新建中心厨房(城六区各新建1个),每个给予建设投资80万元的补助。同时,以验收合格的馒头店数量为基数,按不超过25%的比例,对每年经考评的优秀“放心馒头店(点)”,市财政对每个店给予1万元奖励,区财政给予5000元奖励,引导企业改进设备、提高质量、完善服务。具体奖励办法由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六、政策扶持,惠民利民
 
  加大对“放心馒头”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馒头销售网点设置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市财政按照有关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同时,凡纳入“放心馒头”工程创建活动的属首次开办的企业和个体加工经营店,由市“放心馒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监等部门对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等各类证照办理费用全免,以后按正常规定进行年检。市容、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对馒头等主食品生产经营中的相关收费给予适当减免。驻地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要确保“放心馒头”生产经营网点的稳定,不得随意撤并网点或提高房租,共同支持馒头等主食品加快发展。
 
  “放心馒头”工程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也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促进该项工作加快发展。爱菊粮油工业集团等企业要发挥骨干龙头带动和示范作用,引领馒头等主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走规模化、连锁化和配送化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促使馒头等主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面升级。市“放心馒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按期完成。
 
  附件:西安市“放心馒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官网附件不能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主食 饮食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