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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威政办发〔2013〕10号)

   2013-04-10 333
核心提示: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确定对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徐东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田治颖(副市长)

  付广照(副市长)

  徐连新(副市长)

  委  员:吴顺中(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启民(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徐承龙(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吕晓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  强(市教育局局长)

  高同璞(市科技局局长)

  丛刚滋(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舰(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文基(市财政局局长)

  周永迪(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戴海波(市农业局局长)

  李延茂(市林业局局长)

  许祖强(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徐东明(市商务局局长)

  王大虎(市卫生局局长)

  刘德柏(市环保局局长)

  于胜涛(市旅游局局长)

  孙世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褚昭晓(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王焕孟(市粮食局局长)

  郭志刚(市贸易办主任)

  李 刚(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孙少伟(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宋宗良(市工商局局长)

  许 光(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  健(市盐务局局长)

  王  迪(威海海关关长)

  商振海(威海检验检疫局局长)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威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威政办发〔2011〕60号)的规定执行。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我市实际,明确监管主体和要求,成员单位应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承担。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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