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日
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流通产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经过成功服务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等应急保障突发事件,北京流通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流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流通效率和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流通规模成倍扩张。商品购销总额连上新台阶,多年位居国内城市前列;货物进出口不断刷新历史纪录,占全球份额已突破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5年位居全国城市首位。包含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物流业和居民服务业在内的流通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市的20%,就业人数约占全市的25%。经过多年发展,首都流通产业已成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基础产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产业以及提高城市影响力的战略产业。但是,本市流通领域发展过程中,城乡发展不均衡、流通成本过高、创新发展能力和企业主体竞争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本市流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便民利民、促进发展,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发展定位,坚持城市与乡村统筹、创新与规范齐抓、国内流通与国际流通并重、硬环境与软实力兼顾、促进发展与服务全国共融、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等6项原则,加快发展首都流通产业,不断提高规范化、现代化、特色化和国际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流通产业对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基础支撑作用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引领作用,为形成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相适应的国际商贸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北京流通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流通规模实现三个翻番。商品购销总额达20万亿元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5万亿元左右,批发零售业增加值达4300亿元左右,均比2011年翻一番,继续保持全国流通中心地位;货物贸易占全球比重保持1%以上,进一步巩固在国际流通网络中的枢纽地位。
——流通成本逐步降低,物流总费用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2%左右,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连锁化率超过25%,电子商务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左右。
——流通产业发展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品牌集中度不断提高,国际流通渠道和网络建设不断加强,全球十大国际品牌购物之都地位进一步巩固,跨国经营流通企业海外店铺力争突破150家。
——企业主体实力明显提高,在中国连锁百强、零售百强、餐饮百强中,本市入围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完善四大基础体系,增强城市运行的服务保障能力。
1.打造更高水平的便民商业体系,实现流通产业城乡统筹发展。持续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便民商业服务网络建设,力争覆盖90%的城市社区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引导大型品牌商业企业向社区和农村发展,提高便民商业品牌化、连锁化水平。加快便民商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社区服务模式,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居民服务业,更好满足居民生活;加强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高商品配送能力,到2020年农家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以回收站点为主、定时定点和网上预约交售废品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千人以上大村回收功能全覆盖,到2020年回收网点连锁化率达到70%左右。
2.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流通设施;提高检验、加工、包装、仓储、配送等设施条件和水平。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和功能,加快形成2个全市性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双核保障格局,引导四环内批发市场向专业化物流中心转型。创新发展农产品流通模式,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鼓励创办经纪公司和组建合作组织、搭建特色农产品采购平台等,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有效衔接;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和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着力推进直营直供、车载车售等蔬菜零售新模式网点建设,力争实现城市社区售菜功能全覆盖。
3.强化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调控体系,确保市场供应平稳。建立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增储机制,优化储备结构。巩固产地货源对接“日常供给”、商业企业库存“安全供给”、政府储备“应急供给”三道防线。保持地方储备粮油投放力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加大蔬菜储备冷库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市、区县两级蔬菜政府储备管理运行机制,到2020年,蔬菜应急供应天数提高到7天左右;各区县政府可参照市级政府储备,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储备制度,重点发展1至2家区域内连锁企业作为应急储备企业,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完善市场监测体系,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联动机制,研究制定鼓励骨干企业临时增加商业库存的扶持政策。推进生活必需品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市场供应风险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健全口岸经济体系,进一步提升首都流通产业对外开放水平。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吸引知名跨国公司设立国际采购分拨配送中心,增强首都国际流通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枢纽作用。积极落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鼓励跨国流通企业在京设立地区总部,促进其投资营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落户北京,助力本市打造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支持流通企业利用京交会、广交会等高端交易平台,拓展海外营销渠道,“零距离”对接国际市场,重点带动“双自主”企业产品出口,提高“北京创造”的国际市场覆盖率。支持有实力的外贸企业把出口贸易链延伸到国外批发和零售终端,把进口贸易链逐步延伸到国外上游生产供应商,提高对境外营销渠道的控制能力。积极培育专业市场对外贸易功能,支持本市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内销渠道,进一步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大流通、大市场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国家关于建立经贸合作区、物流园区等支持政策,推动有条件的流通企业通过新建、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继续完善口岸通关环境,进一步提升国际流通便利化水平。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5.政策引导,推动流通产业聚集发展。培育一批规模大的现代化、专业化批发市场,并逐步向交易配送、信息发布、价格形成多功能延伸,提升交易聚集的辐射能力。提升顺义空港、平谷马坊、通州马驹桥和大兴京南四大物流基地功能;配合新机场建设,研究规划南部临空物流园区,提高物流行业集约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支付服务等支撑体系,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逐步推广网络(电子)发票使用,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重点发展通州商务园、大兴区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至5个电子商务聚集区及产业园。大力发展网络零售,扩大网上消费规模,保持本市领军优势;鼓励利用新技术优化流通企业管理流程,提高客户咨询、商品配送、投诉受理及退换货等方面的服务水平;鼓励支持传统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互动经营,建立网购体验店,提高消费者购物便利程度。健全机制,加快建设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贸易型企业聚集发展,培育流通发展新优势。
6.转型升级,促进流通产业高端发展。打造王府井、西单、前门——大栅栏等标志性商业中心;建设提升通州城市副中心、顺义新城等一批功能性商业中心和宜居型社区商业中心。在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东坝国际商贸中心、中关村玉渊潭科技商务区、南中轴及大红门高端商务区、密云生态商务区、新机场和新航城等规划建设中,高起点配置流通设施,构筑首都流通产业发展的新高地。加大批发业发展促进力度,引导批发企业向生产企业总经销、总代理方向延伸,向零售支持型服务提供商转型,提高批发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的服务功能。发展钢铁、石油、棉花和粮食等战略资源交易市场,推动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有序回归现货市场,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大宗商品定价权和交易规则制定话语权。积极促进拍卖业发展,鼓励国际知名拍卖企业进入北京;增强本市品牌拍卖企业国际竞争力,支持文物拍卖企业“走出去”,加快全球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动总部政策延伸工作,吸引进出口、物流、电子商务等内资企业总部在京发展,进一步增强本市流通产业发展的领先优势。搭建品牌展示、交易和发布平台,发展自主品牌,汇聚国内品牌,使北京成为各类品牌走向国内外市场的“孵化器”;培育品牌代理商、经销商,汇聚国际品牌和时尚名品,引领时尚消费潮流,更好地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7.整合资源,强化流通产业链式发展。鼓励多领域多业态发展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促进供应链整合,扩大联合采购规模,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建设提升冷链、城市快销品和医药等专业化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提高对流通网络的服务和支撑能力。推广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顺畅城市配送物流、区域物流和国际物流通道,实现物流节点与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效衔接。推进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搭建共同配送平台,到2020年,力争规模以上连锁超市主要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90%以上,城市物流末端共同配送基本实现社区全覆盖。
8.创新驱动,加快流通产业与科技文化融合发展。服务双轮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积极推广北斗导航、云计算、物联网等自主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落实国家关于统一物品编码体系的部署,推动商品条码在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支持流通领域公共信息平台和重点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电子产品、文化产品等专业化商品市场建设,为科技、文化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流通搭建桥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促进各类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打造文化产品专业交易平台,重点支持建设北京台湖出版物会展贸易中心,使之成为全国性出版物贸易及物流配送中心。发挥大山子文化保税中心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文化产品的国际流通。增强“老字号”等特色商业的文化品牌效应,支持保护“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加强特色商业街等现代商业的文化品牌塑造,建设文化体验型特色商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累计打造35条左右的重点特色商业街和休闲风情街。加快推进商业流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通过发展特色商业旅游线路、推出创意旅游商品、培育发展“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品牌、完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等,增强对消费的吸引力和承载力。以部分国家旅客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获批为契机,扩大国际消费。
(三)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增强流通产业发展活力。
9.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更好发挥民营企业繁荣市场、扩大消费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物流设施、电子商务平台等建设改造。为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搭建投融资、信息共享等服务平台。
10.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提升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发展,强化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的行业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继续加强对中小流通企业的市场开拓和人员培训等多层次服务。
11.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合理提高流通产业市场集中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推进市属流通企业与中央企业以及中关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与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大型流通企业。引导零售企业创新经营模式,通过扩大品牌代理业务、拓展自有品牌等多种形式,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力争到2020年本市新增5家以上上市流通企业。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流通产业发展环境。
12.积极给予流通产业用地支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流通产业各类用地。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改建流通产业设施。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产业用地。在符合本市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流通产业。对纳入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的项目用地予以支持,对全市性重大农产品流通项目用地给予优先保障。依法加强流通产业用地管理,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占土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13.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商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6亿元,优先保障涉及民生、产业结构调整、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等领域,重点保障各项促消费工作。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产品流通、政府储备、物流等基础设施和电子交易结算平台、信息化管理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其继续探索开展质押融资业务,积极发展融资租赁、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商业保理等业务。拓宽流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设立财务公司。拓展信用消费业务,创新信用消费产品。
14.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有效降低流通成本。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降低流通费用的政策措施。落实好国家关于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部分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等相关政策;继续落实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和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做好物流、融资租赁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重复纳税;落实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切实减轻流通企业税收负担。积极推广现代支付手段,按照全国统一部署降低银行卡刷卡费率水平;继续落实好本市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有关措施,推进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公路收费站设置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审批工作,取缔非法收费,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
15.不断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切实提高流通效率。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审核效率。对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本市货车,按程序核发货车通行证,对外埠货车开辟证件管理“绿色通道”。继续鼓励组建城市货运“绿色车队”,并引导运输需求方使用。对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发展门店简化注册手续,优化年检服务。
16.大力规范流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在整合现有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基础上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归集、共享、公布平台,开展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的区域合作。加强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推进联合监管,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力度,严厉查处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对恶意违法经营者进行联动惩戒。规范零供交易行为,出台规范交易合同的指导意见。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深化流通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失信企业数据库,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协同监管。
三、保障措施
17.加强规划引导,促进流通产业合理有序发展。统筹优化城乡流通布局,商业设施总体布局规划和社区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应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适时发布商业服务业行业发展指导目录,研究制定配套商业设施设计指南和商务区、产业区、社区商业服务业配置指南;严格执行关于新建社区商业服务和综合服务配套设施面积的规定,优先保障“菜篮子”零售网点、便民早餐店等便民商业设施的规划建设。有条件的区县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对配套商业设施购买的约定,并依据约定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用于支持社区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建立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建设方案监管力度,强化对已建成商业设施用途的监管,确保规划设计用途与使用用途一致。拆迁改建时,本着“先补后拆”的原则,杜绝社区商业基本服务功能缺失。
18.建立流通发展促进机制。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现代流通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稳定外贸增长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市区(县)协同、协会参与的流通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与分工,强化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的相互衔接,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统筹推进流通产业发展。
19.推动流通产业地方立法和标准化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推动流通领域地方立法,研究出台蔬菜零售网络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完善流通领域标准体系,建立流通服务标准体系维护机制,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流通设施、流通信息化等关键领域,推进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积极推动城市配送标准化工作。
20.完善统计监测工作。重点强化批发、电子商务、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特色商业的统计,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流通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业态、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品的科学系统、准确及时的统计监测体系。
21.加强流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吸引和培养流通领域高端人才,构建行业发展梯次型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和企业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广泛培养技术能手和服务明星,全面提高流通领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对接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推动海外流通领域高端人才优化聚集。对流通领域所需海内外高端人才,可按照本市政策规定条件优先予以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