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日前,省局下发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食药监食生〔2014〕228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食药监食生〔2014〕228号)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