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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张食药监发〔2011〕11号)

   2012-02-13 499
核心提示:  为深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为深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81号)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15号)精神,定于2011年2月1日至5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整治任务

  我局将以城市(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自觉抵制购买、使用“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脂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承诺书,公开承诺不购买、不使用“地沟油”,不重复使用烹饪油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守法经营、诚信自律。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追溯制度。依法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进货渠道,落实管理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从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等采购食用油脂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等处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及相关票据。进货台账要详实记录食用油脂的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进货日期,并注明油脂去向,经手人要签字确认。进货台账登记要齐全,要与本单位食用油脂实际消耗量相符合。

  (三)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的监督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暗查暗访与受理举报相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监督形式,充分依靠技术监督手段,梳理查找购买、使用“地沟油”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用油脂的线索,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所有监督资料存档备查。

  (四)严厉打击购进、使用“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发现未按照规定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多次重复使用烹饪油脂,以及购进、使用来源不明或质量不合格食用油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2月1日至2月15日)。根据市、区相关专项整治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并于2月16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集中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安全整治及餐厨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检查工作,调研餐厨废弃物管理模式,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有关准备工作,逐步规范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加工利用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散装不符合标准食用油、“地沟油”等不法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有关科室,4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地沟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至区分局办公室。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4月16日至5月15日)。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地沟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地沟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工作合力。

  (二)强化食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2850192,鼓励群众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要及时进行查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五)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与各有关部门协力,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健全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问题。

     附件下载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店区分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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