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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12〕119号)

   2013-04-11 980
核心提示: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延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保障群众肉类蔬菜消费安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和《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延安市为全省第一批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陕商发〔2011〕6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统筹为主线,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全面推进现代肉类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不断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结合全市肉类蔬菜流通实际,综合运用集成电路卡(IC或CPU卡)、无线射频识别(RIFD)等物联网技术,以流通节点管理流程的电子化再造为核心,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超市、A类定点屠宰企业、“放心肉”专卖店(柜)、团体采购单位等行业流通节点建设追溯系统,形成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实现肉类蔬菜流通信息链、追溯链和责任链的信息控制和互联互通,解决肉类蔬菜流通的溯源问题,确保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可控可溯。

  二、建设内容和模式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市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超市、团体采购单位、定点屠宰企业、肉品专卖店(柜)等六个流通节点追溯管理子系统,以及经营主体实名管理、远程视频监控、商品质量检测准入等三个工作支撑系统。(延安市肉类蔬菜追溯体系总体结构图见附件1)

  (一)建设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在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商务部“五统一”要求(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开发建设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突出经营主体管理、流通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分析、应急事件处置、信息查询服务、监控考核等功能,上联国家追溯平台,下联批零市场等各流通节点,配备高性能监控显示器、网络服务器等设施,对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见附件2)

  (二)建设流通节点追溯管理子系统

  根据我市肉类、蔬菜流通的实际状况,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超市、A类定点屠宰企业、“放心肉”专卖店(柜)、团体采购单位等六个流通节点,建设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采集终端,与市追溯管理平台联接。

  1、批发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

  按照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以专用机具为录入设备,以集成电路卡(IC卡或CPU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在市区所有肉类蔬菜批发市场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业务描述见附件3)

  2、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

  结合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突出零售摊位管理、入场商品验证登记、零售打单、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农贸市场以集成电路卡(IC卡或CPU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验证登记、质量检测、零售打单、查询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在市区农贸市场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业务描述见附件4)

  3、大中型超市追溯管理子系统

  按照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结合“农超对接”工程,突出信息标准化采集、销售价签附加追溯码、信息上报等功能, 在市区大中型超市安装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业务描述见附件5)

  4、团体采购单位追溯管理子系统

  突出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试点单位开展进货登记、索证索票和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在市区团体采购单位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

  5、定点屠宰企业追溯管理子系统

  结合畜禽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和屠宰行业发展实际,运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和激光灼刻技术,对全市14家A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和1个家禽屠宰厂及1家羊子定点屠宰场(共16家)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业务描述见附件6)

  6、肉品专卖店(柜)追溯管理子系统

  结合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和肉品流通网络发展规划,突出进货信息登记、商品零售附加追溯码、信息上传等功能,在市区所有专卖店(柜)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系统。(业务描述见附件7)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1、试点启动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6月)

  通过摸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组建专业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宣传动员,认真筹备实施。

  2、市区建设阶段(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

  完成市区2个蔬菜批发市场、22个农贸市场、4个标准化菜市场、81个肉品专卖店(柜)、518户蔬菜经营户、3户定点屠宰企业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安装;对今年市政府规划建设的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5个菜市场和30个蔬菜便民店同步安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

  3、县城追溯体系实施阶段(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

  在市区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开展12个县肉菜追溯系统的筹建工作,编制调研报告、需求文档、制定开发方案、完成追溯体系软件开发,对批发零售市场进行信息化建设改造,完成追溯系统的部署、安装及试运行,建成全市统一的肉类追溯管理体系。

  4、完善提高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对全市肉类蔬菜追溯体系筹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修改完善运行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追溯系统规范高效运行。

  四、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全市肉类蔬菜追溯管理体系项目建设初步概算资金8126.94万元,主要用于流通追溯管理平台软件开发、机房建设和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的建设。项目实施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从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筹建、安装及运行城区肉类蔬菜追溯体系项目,需投入资金3000万元,由省财政拨付。

  第二期从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筹建、安装及运行12个县肉品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需投入资金5126.94万元,争取商务部投资2000万元,省财政配套3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配套解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财政、工商、农业、畜牧、药监、卫生、质检、城管等部门及宝塔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追溯体系的建设、协调、管理、运行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方案制订、项目招标、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日常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市商务局负责肉类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调研分析及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协调,负责全局性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组织开发、实施、维护升级,制定追溯平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各类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落实与监督,开展追溯体系业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市农业局负责做好种养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追溯衔接工作;市工商局、畜牧局、质监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对肉类蔬菜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市城管局负责室外无证肉类蔬菜摊点的监管和规范工作;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追溯体系的管理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工作例会、督查督办、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延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猪肉、蔬菜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各县区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时间进度等要求,加强督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抓好队伍建设。为确保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并充分发挥作用,市上统一建立相对固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技术维护队伍和日常管理队伍,加强追溯体系管理,提高应用和管理能力。

  5、营造宣传氛围。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目的、措施和效果,让广大经营者充分认识并践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积极维权,放心消费;通过发布追溯管理先进企业名单、鼓励先进典型,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认知度,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   延安市肉类蔬菜追溯体系总体结构图.doc
  2、   延安市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图.doc
  3、   批发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业务描述.doc
  4、   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追溯管理支撑子系统业务描述.doc
  5、   大中型超市追溯管理子系统业务描述.doc
  6、   定点屠宰企业追溯管理子系统业务描述.doc
  7、   肉品专卖店(柜)追溯管理子系统业务描述.doc
 



 
地区: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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