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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13〕30号)

   2014-04-29 444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粮食资源优势,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带动农民增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13〕4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油加工水平,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以发展现代粮油加工业为抓手,改善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完善粮食仓储物流为基础,健全粮食市场体系为支撑,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为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通过5-8年的努力,在全市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五大体系”,重塑“九江米市”形象。
 
  ——现代粮油加工体系。全市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80%以上,粮油加工业年总产值力争突破150亿元,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安全营养、绿色环保的现代粮油加工体系。
 
  ——粮食仓储物流体系。按照仓房设施标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粮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拥有符合科学技术储粮要求的粮食仓容力争达到150万吨、食用油罐容不少于40万吨,粮食物流节点广泛采用“四散”(散储、散运、散装、散卸)等现代物流技术。
 
  ——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全市粮油储备制度健全,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完备,应急供应保障及时有效,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粮食交易市场体系。形成以粮食收购市场和零售市场为基础、批发市场为骨干、网络电子交易为平台、粮食产销协作为纽带,粮食现货、期货交易市场稳步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
 
  ——粮食流通监督体系。建立机构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覆盖全面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实现政策性粮食检查、粮油库存检查、社会粮食流通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二、健全现代粮油加工体系
 
  (三)做优布局。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不同区域与产业基础、资源、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坚持“产区为主、兼顾销区”的原则,在九江城东港区着力打造以粮油加工为主的百亿产业园;在都昌县、永修县、修水县、武宁县等稻谷主产区,重点生产和加工优质营养健康大米系列产品;在瑞昌市、彭泽县、湖口县、九江县等油料主产区,积极推进油料生产和油脂加工产业;在德安县、星子县、共青城市、庐山区等铁路沿线一带,着重发展优、新、特粮油精深加工项目,形成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粮油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做大产能。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等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经营,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充分发挥九江的区位优势和粮食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以现有优质资产和资源为招商平台,千方百计吸引更多的粮油加工大企业、大项目、大品牌到九江投资落户。力争全市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增加到100家以上。
 
  (五)做强龙头。大力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兼并重组,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提升优质粮油基地建设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逐步实现加工原料的专用化、规模化和标准化。鼓励和支持中小型企业改造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加快系列化、多元化、营养健康粮油食品的开发。力争全市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到4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18家以上,市级龙头企业20家以上。
 
  (六)做实基地。充分发挥九江油料资源优势,积极支持中粮粮油、嘉盛粮油、九洲粮油、宝利粮油等油脂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条。坚持“多油并举”,大力推进食用植物油加工品种多元化,着力发展油菜籽、大豆、花生、棉籽、油茶籽等油料加工,提高专用油料综合利用效率,把九江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油脂生产基地。
 
  (七)做响品牌。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植发展一批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发展前景广、市场信誉好的粮油产品,精心打造柘林湖、宫亭湖、修江、绿艳、春妙、鄱湖、庄稼人、口乐福、好爱家等“九江粮油品牌”,支持企业依托优质产品,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和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名牌产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现有商标资源,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利益分享。加大品牌宣传推广,拓展销售渠道,扩大品牌辐射范围,不断提高九江粮油产品品牌的影响力、竞争力和占有率。
 
  三、健全粮食仓储物流体系
 
  (八)改善储存条件。未来几年,全市计划维修和改造一批建于80年至98年粮食仓容,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及市直国有粮食企业确定需要维修和改造的仓房项目,有计划、分步骤进行维修和改造。建于80年代之前的“危仓老库”,除确需原地重建的库点外,其它地处城区的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府字〔2008〕10号)文件所规定“退城进郊、拆一还一、先建后拆”的原则进行置换;地处乡镇的在确保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可以公开对外进行租赁、承包或处置。
 
  (九)建好重点项目。结合国家实施“粮安工程”,围绕粮油仓储基础设施、粮食物流体系、粮食应急体系、粮食检验能力、粮食统计信息和农户科学储粮项目,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建设一批重点项目。重点抓好九江市粮油总公司储备库、新港粮库扩建项目和“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成品粮低温库、食用油储存罐项目建设,改造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码头。各县(市、区)通过“退城进郊”重点抓好中心粮库改建和扩建项目建设。
 
  (十)推进科学储粮。逐步完善现代化储粮设施和粮食出入库装卸输送及烘干设备,重点对仓房防潮防雨、保温隔热进行维修改造,配置必要的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储粮设施和装卸输送设备,配置检化验仪器,推广低温储粮、气调储粮等绿色储粮新技术。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扩大农户科学储粮仓覆盖范围,切实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十一)提升中转能力。大力发展包括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九江市粮油总公司储备库、新港粮库、九江·中国米市在内的城东港区现代粮食物流产业,积极融入国家长江流域和“北粮南运”粮食物流通道,推进散粮中转仓容项目、散粮运输工具项目、散粮接收发放设施改造项目、内河港口散粮中转库及专业化码头项目建设。粮食物流节点以“散储、散运、散装、散卸”为主导方向,推广散粮运输技术装备,提高粮食物流的技术装备水平,实现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装卸机械、信息编码、品质检测的标准化。
 
  四、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十二)完善储备体系。九江属粮食销区,粮食缺口依赖于从相邻的鄂、湘、皖三省以及省内其他地市购入补充。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04〕186号)文件所规定“产区建立3个月粮食储备、销区建立6个月粮食储备”的原则,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尚未落实地方储备粮油县(市、区),必须按照规定建立并确保实物到位。加强地方储备粮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严禁擅自动用储备粮和变更存储库点,严格执行储备粮轮换计划,规范储备粮轮换行为,确保各级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在应对突发情况时调得动、用得上。
 
  (十三)加强粮情监测。做好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准确反映市内粮食供需状况。完善粮食市场信息监测体系,实现对粮食市场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合理确定预警指标,扩大监测预警范围。发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以多种方式提供市场信息服务,促进粮食流通和市场稳定,引导粮食生产和消费。
 
  (十四)健全预警机制。围绕打造“长江中游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目标,按照“有粮可用、有粮可调”的要求,扎实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准备工作。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关办法,并确定一批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网点,九江城区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规模应满足15天以上的社会消费需要,并根据人口的增长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各县(市、区)要按照实际需要,落实相应措施。
 
  五、健全粮食交易市场体系
 
  (十五)培育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中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切实维护粮农利益,维护良好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十六)完善供应网络。大力发展超市、便民连锁店为主要形式的城乡粮油供应网点,发挥集贸市场在粮食供应中的作用,建立满足居民日常粮食消费需求的零售供应网络。鼓励支持粮食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提高零售网络的服务水平和效率。积极推进从田间到餐桌“放心粮油”工程建设,逐步实现“放心粮油”城乡全覆盖。
 
  (十七)提升服务能力。加大粮食交易市场建设力度,市重点支持九江·中国米市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域性粮食交易市场建设给予适当扶持。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重点加强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和质量检测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粮食批发市场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健全市场管理制度,督促粮食交易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标准。鼓励具备资质的多种所有制粮食市场主体进场交易,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十八)搞活市场经营。大力推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先进交易方式。积极稳定发展粮食期货交易,发挥粮食期货交易在引导粮食生产、形成市场价格、规避经营风险、调节粮食供求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支持本地粮食企业与市外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健全产销协作长效机制,采取以销定产、联合收购、订单收购、合同收购、代收代储、内购外销、外购外销、即购即销等方式,积极搞活粮食经营。鼓励支持市内粮食企业到市外、境外开办企业和开展投资合作。
 
  六、健全流通监督管理体系
 
  (十九)健全管理机构。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6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原粮质量安全监测等职能,核定并落实相应的机构、人员队伍,粮食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严格实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粮油库存检查、原粮质量监管和粮油仓储监管,实行政策性粮食检查、粮油库存检查、社会粮食流通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十一)确保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市、县两级质检保障体系,加强市、县粮油质检中心(站)建设,并承担粮油流通市场质量监管检测职能,保障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费和设备,经费来源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建立健全粮油送检制度,加强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工作,保障粮油市场质量安全。
 
  七、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将各县(市、区)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在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地、各部门也要将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建设列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形成合力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十三)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库)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从事粮油加工、物流的粮食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加计扣除;在正常经营期间,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按现行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粮油企业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粮油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土地扶持政策,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国有粮食企业转型、退城进郊、兼并重组,原划拨土地由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处置或收回后重新处置,处置后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国有企业妥善安置职工等方面;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其市场增值部分用于粮油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国有粮食企业通过自筹资金建设或 “退城进郊”建设粮食仓储和加工项目,属于地方留存部分(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等)由所在地政府予以支持,全额返还国有粮食企业用于“退城进郊”项目建设。
 
  (二十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支持现代粮油加工体系和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粮食市场体系、监督保障体系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粮安工程”的要求,落实地方配套项目建设资金。强化信贷资金保障,把扶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积极支持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订单生产基地、地方储备粮油、粮食市场建设、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改造项目、企业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等贷款支持力度;对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粮食收储、科技创新、技术升级改造、质量体系建设、军粮供应保障能力提升以及生产基地建设,在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上给予支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产权交易、集合信托、私募股权融资,鼓励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二十五)强化体制创新。整合利用国有粮食企业存量资产,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提供有力支撑。继续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原有的厂、店、库等资产纳入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及应急网点的使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发挥主渠道作用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战略性重组。市直国有粮食企业要通过资源整合,组建1-2家综合性粮油集团公司。每个县(市、区)原则上保留1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以中心粮库或骨干粮库为主体,逐步实现“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模式,促进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快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形成以粮食产业化企业为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粮食生产基地为依托的粮食产业化经营服务体系。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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