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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2010年双季稻生产工作方案(东政办发[2010]1号)

   2011-03-15 722
核心提示:根据《中共衡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东发[2010]1号)和《关于粮食生产村级考核的通知》(东政函[


根据《中共衡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东发[2010]1号)和《关于粮食生产村级考核的通知》(东政函[2009]60号)等文件精神,为扩大全县双季稻播种面积,确保完成2010年粮食生产任务,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年工作目标

  全县耕地面积64.86万亩,其中水田面积52.23万亩。全县粮食总播种面积140万亩,总产55万吨。双季水稻种植面积94万亩,其中早稻种植面积44.5万亩以上,晚稻种植面积49.5万亩以上,旱粮(红薯、玉米、蚕豌豆、大豆、马铃薯等)种植面积40万亩。京珠高速、衡炎高速及省、县道主要公路沿线重点村可视范围内稻田双季稻面积85%以上,农作物覆盖率90%以上,确保我县今年进入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行列。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举全县之力,抓好五条线。在抓好全县水稻生产的同时,竭尽全力狠抓京珠高速、衡炎高速、省道S315、S314、S211及县乡公路沿线重点地段重点村的双季稻生产,要求能种植双季稻的全部种双季,不能种双季的,应进行水旱轮作或种经济作物,严禁出现闲置田、季节性弃耕田。

  (二)全面规划,抢抓播种季节。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制订好全年粮食生产规划,确定专人抓好粮食生产工作,尤其要搞好重点地段水稻种植的各项准备工作。立足一个“早”字,早调查,早规划、早备种、早宣传、早落实。在元月底以前要开好粮食生产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好全年粮食生产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高产创建。全县今年建立两个部级万亩水稻高产创建基地,一是部级万亩双季高产示范片由农业局组织新塘镇、荣桓镇分别实施;二是万亩高档优质稻示范片在霞流镇、大浦镇实施。每个乡镇必须在主要公路沿线村创建两个千亩双季水稻高产示范片,每个示范片面积1000-2000亩,各个示范片必须有一至两名乡镇主要领导负责,示范片要在2月25日前报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局),乡镇示范片不得与县级示范片重叠。要在高产创建示范基地树牌,按照定地点、定目标产量、定人员、定责任和定农户的“五定”要求,把创建高产样板作为推动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行政推动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双季水稻高产示范片的创建工作要纳入粮食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

  (四)加强领导,促进平衡发展。成立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代县长程少平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杨龙金、县委常委、副县长袁谷平、县人大副主任胡松生、县政协副主席何岳峰为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农办、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统计局、经营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粮食生产的指挥协调、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农业局,农业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五)强化责任,包干负责到底。各乡镇要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政协工委主任和分管副职为责任人,实行责任地段包干负责,层层落实。对重点区域、重点线路由县级领导、乡镇党政领导包干负责,并树牌公示包干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包干地段名称、面积,所包地段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以台帐管理为切入点,认真填写,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建立一整套的重点地段稻田种植台帐,乡镇须组织村支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按照“谁种谁受益,不种不补”的原则,制定村规民约,对抛荒水田收取代耕代种费,所收代耕代种费用于当地的粮食生产。对外出农户稻田和季节性抛荒田组织代耕代种,千方百计完成重点地段的双季稻种植任务。

  (六)督查服务,促进工作落实。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成立粮食生产专项督查小组和技术服务小组(见下表),督查组成员不换人,不换乡镇,全年一查到底。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粮食生产,尤其是重点地段的双季稻生产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是看领导重视情况,是否成立了机构,出台了重点地段整治方案;看粮食生产计划与落实情况,重点线路重点地段双季稻种植面积是否建立了到组到户粮食生产台帐,是否有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包地段的公示牌;看备耕备种情况,重点地段早稻种植面积是否全部得到落实;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立情况,是否开展了农业服务活动;看粮食生产政策宣传发动情况,农户是否了解国家和县委政府新出台的种粮政策。督查对象为24个乡镇和大浦工业园,重点地段要进行重点检查。于2月底、3月上旬、4月上旬、5月下旬,8月中旬,分别对重点地段台帐建立、春耕备种、早稻浸种育秧、早稻秧田播种、早稻移栽、晚稻移栽情况进行分阶段督查。督查与服务相结合,全县组织24名专业技术人员,分成6个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小组,由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带队,每组负责4个乡镇,所在乡镇农技员为技术组成员。通过技术培训、推广新品种、开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新技术,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的持续发展。

组别
督查人员
督查乡镇
派车单位
1
李思源、阳洪涛、陈秋龙、康国顺
吴集、甘溪、
踏庄、莫井
财政局
5
刘国荣、彭庆桃、叶铁军、董柏平
新塘、栗木、
珍珠、霞流
统计局
2
谭民中、李忠林、李志康、单爱华
石湾、大桥、
三樟、白莲
农办
3
李建芸、谭金生、颜祝生、文小霞
大浦、石滩、
德圳、城关
农业局
4
蒋武军、陈柏青、王晓林、谭长水
杨林、草市、
高塘、南湾
农业局
6
刘仁秋、段社荣、黄水基、颜玉国
杨桥、荣桓、
蓬源、高湖
农机局


(七)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粮食生产实行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负总责,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签订粮食生产工作责任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初向县人民政府交纳粮食生产风险责任金5000元,由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取。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乡镇的双季稻面积、产量和对应奖励项目进行考核,在6月份和8月份分两次进行。对新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点,村支两委要向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递交粮食生产工作承诺书,新农村建设点双季稻种植面积达不到80%的,新农村工作队不得评先评优,同时取消该村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点的资格。

  对下列情况实行黄牌警告:领导重视不够、乡镇党政一把手及其他的粮食生产责任人没有包重点村、重点地段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及其他粮食生产责任人所包重点村、重点地段双季稻种植面积达不到80%以上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没有包重点村组重点线路且未公示包干负责地段情况,双季稻种植面积达不到规定指标的。

  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

  1、经省、市随机抽查考核不合格或对全县粮食生产水平和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乡镇和行政村。

  2、对粮食生产抓得不力,连片常年抛荒5亩以上或全乡镇累计抛荒20亩以上(高速公路、国、省、县道可视范围内连片3亩以上常年抛荒田)。

  3、全乡镇双季稻种植面积达不到60%的。

  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落实各项惠农政策,造成群体上访。

  对黄牌警告乡镇,乡镇党政一把手及责任人当年不提拔、不调动,包村干部由县纪委进行效能告诫;对一票否决的乡镇,当年农业考核记零分,并对该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实行诫勉,两年内不提拔、不重用、不评先评优。

  对考核为合格的乡镇,退还乡镇粮食生产风险责任金,乡镇责任金可作为奖金奖给有功人员,对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乡镇风险责任金全额扣除。

  (八)重点扶持、加大资金投入。

  为确保粮食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奖惩分明,县委、县政府决定对乡镇、村、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奖励,其奖励范围和标准如下:

  1、对乡镇奖励。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0000元。

  2、对村级奖励。按东政函[2009]60号文件对村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符合所有奖励考核条件的重点地段重点村(高速公路、国道、省县道沿线),每个村奖励10000元;符合所有奖励考核条件的非重点地段村,每个村奖励6000元。

  3、对主管部门的奖励。对全年粮食生产抓得主动,各项工作及时到位,受到省、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单位进行奖励,主管部门奖励30000元,相关单位奖励5000-10000元。

  4、对种粮示范大户奖励。水田面积在30-100亩,双季稻面积85%以上,平均单产在450公斤以上的种粮示范大户,每户奖励400元;水田面积在101-300亩,双季稻面积85%以上,单产在440公斤以上的种粮示范大户,每户奖励1000元;水田面积301-500亩,双季稻面积80%,单产在440公斤以上的种粮示范大户,每户奖励2000元;水田面积501亩以上,双季稻面积80%以上,单产在440公斤以上的种粮示范大户,每户奖励5000元。所有奖项不降等授奖,不得以多户种植户拼凑受奖(具体奖励方案另行制定)

  三、具体要求

  (一)认真细致,建立台帐。县农业局要建立到乡镇和村组台帐,乡镇要建立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到户到丘的台帐,能随时接受检查,并有乡镇、村组联系人的通讯号码。(附乡镇、村、组台帐表1-3)

  (二)深入基层,狠抓落实。在备耕到早稻移栽期间,县政府将组织县直机关干部进入村组,跟踪督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克服通常观念,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主要是到重点地段了解早稻备耕播种情况,督促早稻种植任务完成,组织和协调力量做好粮食生产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及时解决粮食生产中的问题。对不深入基层,完不成任务,造成重点地段早稻抛荒的,将追究其责任。

  (三)讲究方法,力求实效。督查小组采用“一听二查三看四访”的方法,听取乡镇干部对粮食生产的情况介绍及会议精神贯彻情况;查粮食生产规划与台帐的建立情况;看农户备耕备种及播种、移栽情况;走访农户,详细了解早稻种植,尤其是重点地段早稻种植情况,全面掌握粮食生产动态。

  (四)及时汇总,相互交流。各个阶段督查时间为2-5天,督查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交流,收集有关表格资料,由督查组成员签字,建好台帐资料档案,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组织讲评,迅速形成督查通报。

         附:   高速、省道重点地段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安排表.doc
 



 
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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