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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商局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赣工商市字[2011]17号)

   2012-03-23 613
核心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和省政府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和省政府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做好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按照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省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底,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现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3号),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通过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流通环节经营含“瘦肉精”畜禽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鲜肉和肉制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要对市场中的猪肉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严格执行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对无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二)严查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超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并依据有关部门的检测结果,依法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行为,对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猪肉,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依法处理,并对其进货来源情况进行追溯。

  (三)加强行政指导。加大对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猪肉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帐、质量把关、索证索票等制度,实施 “场厂挂钩”、“协议准入”、“挂牌经营”等管理制度。

  (四)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建立农产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肉品安全问题及时查处,定期发布消费警示,确保肉品消费安全。

  (五)加强沟通协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农业、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根据职能分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环节的问题和线索,要立即通报情况,移交掌握的证据;对于其他部门通报的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三、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各级工商机关要依照本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围绕“瘦肉精”监管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细化整治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各县(市、区)对鲜肉及肉制品经营者监督检查率不少于50%。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3月底)。各级工商机关要根据专项整治的措施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县(市、区)对鲜肉及肉制品经营者监督检查率应达100%。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猪肉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工商机关要把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向经营者、消费者及全社会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能力。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有效威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3、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收集,注重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如在整治中发现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请各设区市局于12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计划、并分别于2012年元月1日和4月5日前将阶段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以及统计报表报送省局市场处。(电子邮箱:lmq@jxaic.gov.cn)。

     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统计表



 
地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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