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规定,现将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3年5月1日起,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糖果制品(包括果冻)、速冻食品等7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特此公告。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4月26日
相关法规链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第三批)的公告(〔2013〕年第3号)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第二批)的公告(〔2013〕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