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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3〕3号)

   2011-03-21 580
核心提示: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转化增值水平和增加农民的收入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进入“九五”、“十五”时期以来,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中颇具潜力的增长点,对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就总体而言,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适应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农产品加工水平和质量较低,产、加、销各环节联结不够紧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健全,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发展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2号)精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特提出促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意见。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产品加工;根据市场需求,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现代先进适用技术转变;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加、销一体化,加工制品优质化,进一步拉长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增值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实现农民增收做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五”末期,形成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加工布局,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重要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标准;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到2005年,全省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值提高到1100亿元,农产品加工比重提高到45%,各种龙头组织带动农户比例提高到45%,产业化经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原则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原则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展优质、安全、方便、营养的农产品加工制品,巩固城市消费市场,开拓农村、小城镇和国际市场,不断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自身的资源、经济、市场和技术优势,依托优势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产业带,实现农产品加工与原材料基地有机结合。
 
  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要与原材料基地的规模和市场需求相适应,既要大力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又要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小型企业。
 
  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保护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选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发展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切实推行清洁生产,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加强宏观指导。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现代化水平。
 
  (二)重点领域
 
  种植业产品加工业建设
 
  玉米加工。建设4个专用玉米优势区:一是辽河平原专用玉米优势区。包括新民、辽中、法库、康平、昌图、开原、西丰、铁岭、灯塔、辽阳、台安、海城、北宁、黑山、凌海,抚顺县(市)等。到2005年,玉米面积达到1096万亩,预计总产量500万吨;二是辽东专用玉米优势区。包括本溪、桓仁、新宾、清原、宽甸、凤城、东港、岫岩县(市)。玉米面积达到179万亩,预计总产量76万吨;三是辽南专用玉米优势区。包括大连市郊区、旅顺口区、金州、瓦房店、普兰店、盖州、庄河、大石桥、盖州等市(区)。玉米面积达到27 6万亩,预计总产量108万吨;四是辽西专用玉米优势区。包括义县、兴城、绥中、连山、建昌、喀左、凌源、朝阳、北票、建平、彰武、阜新等县(市、区)。玉米面积达到497万亩,预计总产量153万吨。
 
  到2005年共建设专用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25个。其中沈阳市4个、大连市3个、抚顺市1个、鞍山市2个、丹东市1个、锦州市2个、阜新市2个、辽阳市2个、铁岭市3个、朝阳市3个、葫芦岛市2个。
 
  建设专用玉米杂交种繁育体系。建设专用玉米选育展示中心,承担育种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等基础性的研究展示工作;建设10个专用玉米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7个专用玉米杂交种繁育基地;4个专用玉米优势区各建1个专用玉米杂交种检测分中心。
 
  建设专用玉米技术体系。在铁岭、沈阳、丹东市各建1处专用玉米技术研发中心;在40个专用玉米现代标准生产基地县各建1个专用玉米基本技术应用中心站。
 
  积极发展玉米加工企业。围绕4个专用玉米优势区,继续扶持农业产业化加工企业的发展,特别是以当地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的发展,实行农产品就地转化。积极扶持发展一批中型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大型加工企业。通过企业+公司+农民的模式,不断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
 
  稻米加工。到2005年,全省水稻面积基本稳定在750万亩,水稻总产达39亿公斤,重点建设18个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包括辽中、新民、苏家屯、新城子、灯塔、辽阳、海城、台安、大石桥、盘山、大洼、铁岭、开原、东港、抚顺、清原、新宾等县(市、区)。建设10个较大型的稻米加工企业,创建10个知名大米品牌,年出口优质大米30万吨,创汇4.5亿元。使一批稻米加工企业的产品能够逐步占领国内市场,争取打入国际市场。
 
  大豆加工。到2005年,大豆面积计划发展到650万亩,平均单产190公斤,总产量达到123万吨,其中高油大豆订单生产面积达到400万亩。建设国家大豆育种铁岭分中心;在沈阳、铁岭建设高油大豆原种、原种繁育基地,建设国家沈阳大豆种子质检中心;在辽中、抚顺、开原、昌图、辽阳县(市)建设高油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在丹东、铁岭大豆区域建设试验站;在省植保站建设高油大豆病虫监测、检疫中心;在昌图、铁岭、辽中、新民、法库、康平、抚顺、新宾、辽阳、灯塔、海城、台安、凤城、庄河、宽甸、阜新、彰武县(市)安排高油大豆种植示范区200万亩。
 
  蔬菜加工。到2005年,全省蔬菜计划播种面积900万亩,总产量2100万吨,总产值180亿元。重点扶持大连凯富隆食品有限公司(出口)等10大加工企业,年加工蔬菜产品8万吨,出口5万吨,创汇150万美元。
 
  食用菌加工。到2005年全省食用菌面积发展到10万亩,总产量32亿吨。重点建设10大食用菌生产基地,发展10大食用菌龙头产业基地。
 
  绿色食品加工。到2005年发展绿色食品产品数量A级280个,AA级20个,产量达到200万吨,在全省食品生产总量中的比重为3%。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达到2000万亩,加工企业达到200家,销售额达到60亿元,使绿色食品加工产品数量占总量的60%以上。
 
  .林业加工业建设
 
  速生丰产用材林加工。重点放在有培育速生丰产林条件的新民、辽中、黑山等36个县(市、区)。规划2006至2010年,全省规划发展速生丰产林200万亩。
 
  药材加工,重点发展中草药种植业,到2005年规划人参达130万帘,品种将由人参为主转变为以园参、林下参、辽细辛、龙胆草等为主。
 
  山野菜加工。重点发展以野生厥菜、刺嫩芽为主要的人工山野菜基地,到2005年发展到3000亩,产量达400吨。
 
  经济动物养殖加工。重点发展以鹿、林蛙、山鸡等为主的经济动物养殖业。鹿的饲养发展到1.2万头,鹿茸产量发展4800公斤,林蛙发展到3亿只。
 
  木材加工。在桓仁人造板有限公司扩建一条中密度纤维板饰面生产线,年生产贴面板2万立方米,企业年创产值1亿元。在阜新华森人造板集团改造原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产量达到2万立方米,并扩建一条年产1万立方米的细木工板生产线,企业年创产值8000万元。鼓励进口国外木材,大力发展“两头在外”的木制品加工业。
 
  经济林果品加工。进一步扩大经济林果品的市场份额。在东港市新建板栗加工厂1处;在喀左县建设仁用杏加工厂1处。
 
  林副产品加工。在宽甸县建设山野菜加工厂1处,年加工山野菜200吨,年创产值800万元。在本溪建设林蛙加工厂1处,年加工林蛙100万只,年创产值1200万元。在抚顺建设食用菌加工厂1处,年加工食用菌300吨,年创产值900万元。
 
  .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建设
 
  到2005年,水产品加工率达到40%,比2000年增加19%;加工出口创汇计划达到6亿美元,比2000年增加50%。
 
  海水产品加工。重点发展优质鱼、虾、蟹、贝、藻和海珍品的精深加工,研究开发制成优质鱼粉、鱼片、烤制品、鱼糜制品、仿生制品、调味品、水产制药等。大量开发精制食用鲜鱼浆等高档人造蟹肉、贝肉、鱼翅、鱼籽等合成水产食品,提高低值产品的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
 
  淡水鱼加工。重点在冰鲜和冷冻的条件下,搞好淡水鱼深加工。抓好鱼糜、鱼片以及新型盐干品、熏制品、调味制品的开发,综合加工开发利用不可食部分,提高附加值。
 
  贝类加工。重点搞好保活、净化和消毒处理,并进行多样化开发。
 
  .畜产品加工业建设
 
  肉牛产品深加工。重点以沈阳、铁岭、抚顺市等3家大型肉牛加工企业为基础,通过转制、资产重组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合理整合资源、资金和技术,扩大生产规模。
 
  肉羊产品深加工。重点以锦州华顺公司和朝阳显达公司为龙头,加快精深加工产品开发,提高产品加工水平。
 
  猪肉产品深加工。重点在沿沈大、沈山高速公路沿线,选择生猪出栏量大、疫病防治条件好、政府积极性高、标准化生产进展快的地区,建设2处绿色猪肉产品系列深加工企业,生产分部位、小包装、营养型、有风味的精深加工猪肉产品。
 
  肉禽加工。重点引导现有64家加工企业通过控股、租赁、兼并等形式,走集团化经营的路子。以精深加工为重点,减少入世后国际肉鸡产品冲击,推动肉鸡生产发展。
 
  乳品加工。重点以沈阳辉山乳业、大连四环乳业、阜新比牛哥乳业为龙头,实行产业内部扩张战略,提高乳品质量和乳产品品种。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点工作
 
  抓好产业化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集约化水平。到2005年,将70%的基地建成规模较大、科技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区,显著提高其专业化、商品化、集约化水平。农企联手,突出发展专用加工玉米、多用途高油玉米、专用加工高油大豆、名牌优质大米、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精品水果、名优及专用特色种植业、以三元杂交猪为重点的优质高效畜牧业、增播精养高产高效渔业、优种高效速生丰产林业。大力拓展以食用菌、花卉、种子、饲草、名优养殖业为代表的新品种产业和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态农业为代表的清洁产业共同构成的农业新产业。全省实行专业化生产的乡(镇)、村、农户分别达到50%、60%、70%,综合商品率达到80%以上。“订单”种植面积要达到50%。
 
  .全面强化龙头企业建设,提高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分行业、分层次对现有龙头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淘汰一批小、散、低、弱及浪费资源、损害环境的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到2005年发展到180户。提升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标准、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带动能力,包括加工企业、农业园区在内的龙头组织带动农民要达到330万户左右。
 
  .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拉长产业链条。搞好技术引进、合作攻关、联合开发、科技入股、工艺更新、设备改造,大力提高农产品加工档次、科技含量,到2005年,水果加工要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16%;蔬菜加工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25%;粮食加工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45%;畜产品加工提高25个百分点,达到60%;水产品加工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30%;特产品加工提高20个百分点,达到60%;农产品综合加工率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45%。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在构建原材料保障体系、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创新体系和政策扶持保障体系等5大体系上下功夫。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重点制定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将农产品生产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省、市、县要建立质量安全体系和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在完善现有的5个部级农业质检中心基础上,各市要尽快建立农业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负责农产品生产的质量检验和检测,并对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实施重点检验监测,在2005年底以前形成省、市、县及产地四级农业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在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内要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县乡技术人员的配备,乡镇一级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并且每村配备一名农民技术人员;开展针对农民的技术培训,确保农产品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市场行情预测。
 
  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在支农支出的预算安排上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辐射的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质量标准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农民培训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对农产品加工业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方面,凡符合乡镇企业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农业的科研开发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应有一部分安排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省继续将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作为争取国债资金的重点,并安排部分基建投资予以配套。
 
  .金融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对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前景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重点支持规模型、特色型、科技型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村优势主导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重点龙头企业;支持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如蔬菜、花卉、水果、药材、畜牧品、水产品等专业基地的生产加工。要根据农产品加工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点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方式。在贷款期限、贷款方式等方面进行金融创新;对市场容量大、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应适当放宽贷款担保抵押条件;尽快建立健全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把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列为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优先扶持对象;积极支持符合上市条件的大型农产品加工型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上市融资,加快自身发展。
 
  .切实落实减免税政策。对从事农产品技术转让、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收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免征营业税;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加快水电设施优先配套建设。水利部门要保证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用水符合供水标准要求,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用水质量的管理,避免水源性污染对畜禽产品质量的影响。加强基本饮水井工程、库塘井窖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和灌区改造工程建设,从基础设施上保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电力部门要全力保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对农产品加工区、加工基地以及加工企业和加工户要列入重点保证用户,加强维护和维修管理,确保按时供电;对新增农产品加工用户优先保证电力容量,免收电力增容费和贴费;对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工程,特别是国家和省级工程设立快捷便利的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优先安排办理业务扩充,优先安排施工,优先安排送电,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周期;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预先了解和掌握工程立项、工程计划以及电力需求的容量,提前做好电网建设规划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配套供电工程计划,提高供电保障能力。
 
  .落实其他配套政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时,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保证农产品加工业用地的需求。要按照依法、有偿、自愿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努力保证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原料的生产用地,实行规模化生产。海关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优先办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手续,提高通关速度;密切关注农产品进出口动态,对各类农产品国际市场进行分析预测,及时发布信息,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服务。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繁荣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工作,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对不同特点的农产品加工业要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由省农业厅牵头进一步研究和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计划、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财政、技术监督、金融、税务、工商管理、质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改善服务,共同推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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