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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4-04-23 407
核心提示: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各有关社会办医机构: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各有关社会办医机构: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3日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完善服务体系、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全面强化管理、整体提升能力为核心,突出深化改革、便民惠民两个基本点,重点在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疗卫生资源整合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健康管理、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方便居民看病就医等方面实现新跨越,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研究制定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综合确定全市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研究制定医改重点领域突破性配套政策。出台《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3-2020)》,进一步明确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总体构架,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总量、结构和布局。
 
  (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积极申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系统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办医责任,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系统管理。强化全市医疗资源规划管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总量、单体建设规模和无序扩张,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探索公立医院改制试点。落实区县政府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适时启动全市区县公立医院服务价格调整和支付方式改革等综合改革。明确至少一个区县为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区县。明确2-3所城市公立医院,开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内部管理等专项改革试点。
 
  (三)大力发展社会资本办医。细化、实化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资源共享机制。加速推进社会办医项目建设。深化医师多点执业改革试点,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规定,以儿科、康复医学、精神科等人才紧缺专业为突破口,逐步放宽医师多点执业专业范围、执业方式、执业流向等政策限制,加强多点执业行为监管。鼓励医院之间团队合作,互派医师,实现医疗机构间优势互补。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开展在协作体内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改革试点。
 
  (四)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对基层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二三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从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出发,深化家庭责任医生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到2014年底,与全市100万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开展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分级诊疗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巩固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人员、学科、技术配置及多渠道补偿机制,深化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等内部综合改革,巩固完善运行新机制。探索政府购买、公办民营等政府责任实现新形式,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医保制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五)着力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落实《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完成160万儿童“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完成社区、妇幼信息系统与市级数据中心的联接,实现对社区医生的绩效考核。完善二、三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市级区域卫生工作平台和医院内部“一卡通”建设成果,开展预约挂号等便民服务。完成医政、医管、卫生监督、药械等重点工作信息化平台应用,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监管,提升卫生决策能力。加强卫生应急系统建设,基本建立市疾控信息平台,提升卫生应急处置和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启动“智慧健康”卫生视联系统试点,逐步实现视频会议、远程会诊和远程培训功能。
 
  (六)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化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强化服务考核,突出健康管理理念,加强社区重点慢性病管理,探索建立群专结合的慢病防治新模式,实行项目补助与完成数量和质量挂钩,发放170万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手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等服务模式改革试点,2014年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高血压、糖尿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40-50岁常住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做好脑卒中筛查项目,完善脑卒中防治网络,继续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加强区县口防办能力建设。
 
  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七)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转变行政监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完成市卫生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调整,以及市卫生局与市人口计生委机构改革工作。
 
  (八)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全面提升全行业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法制型、服务型行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完成《天津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等立法任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透明机关和阳光卫生。依法做好卫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九)推进卫生资源调整。完成2014年市级卫生资源调整项目和区县公共卫生及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市第二儿童医院、新环湖医院完成建设,重点推进中医二附院、医大代谢病医院、人民医院三期、第三中心医院扩建、第一中心医院扩建等建设项目。完成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任务。建设一批社会办医项目。
 
  三、加强公共卫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十)强化疾病防控工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责,提升各级疾控机构实验检测能力。推进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以消除麻疹和维持无脊灰状态工作为重点,加强免疫规划精细化管理。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强化医疗机构全面禁烟监管。推进慢性病防控综合示范区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大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突出“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资源整合,做实健康教育巡讲活动。
 
  (十一)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充实调整专家库和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制度;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长效机制,对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和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应急水平;全力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大型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十二)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完成300万人次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配合生育政策调整,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完善出生缺陷防控措施,健全残疾儿童筛查和随报制度,减少残疾发生。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积极推进自然分娩。持续推进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基础建设,强化公共卫生职能,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十三)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制定《2014年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着力推进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全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加强区县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制度,提高食源性疾病现场调查能力。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整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机制,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和宣贯工作。着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卫生监督机构内部改革,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卫生监督队伍执法效能和绩效考评。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加强医疗监督执法。
 
  四、突出便民惠民,强化医疗服务管理
 
  (十四)强化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落实“五要五不得”和“四有四便捷”的要求,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流程再造。深化医学检验、检查“一单通”改革,完善结果互认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继续巩固完善无假日门诊、预约诊疗等便民服务, 逐步开展社区转诊预约工作,方便百姓看病就医。到2014年底,三级医院普通号源全部开放,专家号源开放率不低于50%,综合预约率达到40%,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达到80%。
 
  (十五)规范医疗护理行为。落实、细化临床诊疗规范、标准和指南,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探索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医学新技术、适宜技术推广,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负担。贯彻《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加强药事管理。压缩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鼓励开设日间病房和日间手术,提高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严格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制定《住院患者无陪护和营养包餐工作方案》,在部分新建迁建医院,部分医院病区实施住院患者无陪护和营养包餐制度。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加强医院评审评价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成全市三级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系统评价工作。加强器官移植监管,严格医疗广告审查,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十六)加强临床学科建设。开展“双培育”工程,建立市、区(县)两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每年确定市、区(县)两级项目各10个,由市、区(县)财政和医院共同筹资支持,重点培育,为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奠定基础。推进老年、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加强医疗纠纷处置管理。完成《天津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立法,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和完善医学鉴定,提高鉴定组织职业化技能,关注骨科、普外、妇产等医疗纠纷高发专业纠纷分析和反馈预警,做好医疗纠纷投诉信访调研、处置和回复工作。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优化执业环境。
 
  (十八)加强无偿献血工作。加强献血屋建设,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稳定血液储备量。深入开展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工作,完善临床用血制度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合理规范。
 
  (十九)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市情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为困难群众提供生命保障。
 
  五、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加强医学科技管理。开展医学重点学科评估评审,加强科技项目督察,启动科技绩效产出评估。
 
  (二十一)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海外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落实国际合作项目。落实《天津市中长期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明确人才队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基层人才、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卫生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选拔培养方案》,确定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选拔标准和培养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卫生管理人才培养,提高管理队伍职业化水平。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深化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研究确定卫生技术职称改革方案,推进职称评价制度改革。加强全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管理,加大基地学员流动比例,强化培训基地年度督导考核,提升培训能力,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整体提升区县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认真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认真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年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城市医师下基层新机制。
 
  六、突出中医特色,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机制
 
  (二十二)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加强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和院内中医综合治疗区建设,进一步突出中医综合治疗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和康复科,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素质,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做好不同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二十三)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区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2014年所有区、县建立1个区(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实现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施“扎根工程”,完善名医资源下沉基层工作机制,做好中青年名中医下基层带徒应诊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完成30%以上,做好3岁以下儿童中医健康指导。
 
  (二十四)加强中医文化建设。依托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讲座、中医药文化体验等科普宣传,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录制中医养生科普短片,传播科学疾病防治知识和中医养生保健理念,做实“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七、凝心聚力,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二十五)加强卫生宣传。加强理论宣传,凝聚行业共识,推动形成卫生行业核心价值观。深入发掘和总结卫生行业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全市卫生行业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评选。与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等媒体广泛合作,解读卫生政策、介绍工作进展、加强政民沟通、开展健康宣教。健全卫生宣传教育组织体系,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舆情收集、反馈长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卫生行业新闻宣传工作专项培训,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好建国65周年庆祝活动。
 
  (二十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原有境外合作基地友好往来,加强国际“友城”交往,扩大国际学术交流,拓展新的对外合作渠道。不断扩大医疗卫生对外开放,加快推进“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建设,满足涉外人员的就医需求,优化投资软环境,提升全市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做好新形势下医疗援外工作。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做好卫生援外工作。
 
  (二十七)加强财务、审计监管。强化成本核算和预算管理,优化三级医院成本核算和局端汇总分析。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范内部控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对重大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招标采购工作监管。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
 
  (二十八)统筹做好安全保卫、统战、干部保健及老干部服务管理等项工作。巩固深化创建平安医院专项活动,加快全系统警务室建设进程。加强保卫干部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医院内部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加强党外人士政治引导和综合培训,提高建言献策能力和水平。做好民、宗、台、侨工作。全面加强干部保健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办好职工之家。开展助贫解困、送温暖活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职工的贴心人。
 
  八、加强行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行业形象
 
  (二十九)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做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文风会风,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认真落实中央及市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特别是市卫生局机关干部的政治水平、领导作风、管理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制定《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和公务员作风八项措施的规定》,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做好机关保密管理工作。
 
  (三十)加强党风廉政及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保证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进一步深化卫生行风建设。研究制订“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实施办法。深化医德医风教育。落实服务承诺,强化行业自律。推行便民服务措施。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严肃行业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全市卫生行业第三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全市卫生行业凝聚力。


 
地区: 天津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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