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餐桌”工程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农产品,现就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实施“绿色餐桌”工程为契机,以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为依托,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三品”认证,逐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加大重点农产品例行检测力度,建立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重点和任务目标
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突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树立品牌形象。即:立足优势产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突出“菜篮子”和“米袋子”产品;强化龙头带动打造绿色食品精品品牌,突出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瞄准国际市场发展有机食品,突出农产品出口和创汇。2006年,主要农产品无害化率达到60%,以后4年年均递增10%,“十一五”末,全市大宗农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实现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销售订单化,50%以上的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让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菜、放心果,用上放心面、放心油。2006年全市新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个以上,重点规范建设50个生产基地,新增“三品”认证面积40万亩以上,生产带动面积达到400万亩;引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6项,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8项。每县(市、区)要确保2-5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市级以上食品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50%以上的基地原料来源达到无公害认证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建设重点,提升基地的档次和规模。各县(市、区)要围绕本地主导产品和传统优势产业,选择一批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基地作为重点基地加以培植壮大,全面提升基地的档次和水平。一要重点培植特色产业。各县(市、区)要对小麦、玉米、蘑菇等24种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加以优化选择,尽快形成一乡一品、几乡一品、一县几品的规模生产,打造地方名牌。二要突出龙头企业带动。将各种扶持政策捆绑使用,合理规划,调动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原料基地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和基地农户的“双赢”。围绕发达、天雁等面粉加工龙头,规划建设300万亩无公害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围绕九发等蔬菜加工龙头,以武城县、乐陵市、临邑县、宁津县、平原县、齐河县为主建立300万平方米有机食用菌和100万亩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围绕光明、勤农、东君乳业等乳品加工企业,以德城区、陵县、禹城市、临邑县为主建立10万头优质奶牛基地;围绕双汇、金锣等生猪加工企业,以临邑县、德州经济开发区、宁津县、齐河县、禹城市为主建立500万头生猪基地;依托鲁西牛业、瀚森食品和京津市场,以乐陵市、禹城市、陵县、平原县为主,建立100万头肉牛基地;围绕德州扒鸡、中澳禽业和福润禽业,以德城区、陵县、庆云县、临邑县为主,建立1亿只家禽基地。三要切实抓好基地环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产地(包括养殖场、养殖水面)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统一评价,划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
(二)突出标准化,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技术和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已列入国家测土配方施肥示范项目的县,今年要增加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0万亩以上,其他县(市、区)不低于10万亩;要实行预防为主、以生物防治为重点的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使用标准、控制用药次数、用药浓度和注意用药的安全间隔期。各县(市、区)要安排精干力量靠上抓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做到以点带面,推进标准化生产进程。
(三)突出标志认证,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要积极探索建立“三品”认证财政奖励机制,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充分调动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各类行业协会积极性。要把原料基地是否通过“三品”认证作为今后龙头企业晋档升级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省级龙头企业必须有达到认证标准的生产基地,并实行订单生产,基地提供的初级农产品不低于企业原料需求量的70%,市级龙头企业不低于50%,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要逐步形成农业生产过程以GAP认证为主,兽药生产以GMP认证为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农产品加工以HACCP认证为主,农业投入品以强制性认证为主的认证体系。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加强认证标识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认证产品的质量水平和信誉。结合全省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积极推荐使用“山东省名牌农产品”标志。
(四)突出宣传培训,提高认识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准化生产技术和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市、县、乡逐级开展培训工作,要将已有的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制定成“明白纸”式的生产操作规程,便于农民直接掌握和操作。特别加强农药和肥料使用技术指导,今年实现培训10万人次。
(五)突出源头治理,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强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有条件的基地和产品交易市场要实行无公害农资专卖店、定点销售店,建立销售档案,实行可追溯制度,杜绝瓜、果、菜基地和产区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六)突出质量检验检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以省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主体,以县级检测站、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乡镇监测试验室为补充,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加大对重点基地、市场、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实行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监管。逐步提高各级质检机构信息化水平,实现检测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生产基地、重点批发市场建立自律性检测制度。积极开展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销等环节的监管,使农产品准出与准入制度紧密结合。在黑马、王杲铺、东崔、临南等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推行准入制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确定1个主要农产品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农业部定点市场由省级区域性检测(德州)中心为主,县级确定的农产品市场由各县(市、区)检测站为主,定期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四、组织保障
各级要把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作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绿色餐桌”、确保放心消费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制定优惠政策。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市政府确定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沟通,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三品”认证和农产品例行检测的财政奖励机制,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投入力度,确保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