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验:
是政府行为,一般由各级质监系统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并送检,委托人是抽样的质监局,检测结果也是仅对样品负责,检测费用由政府专项财政经费承担。
委托检验:
检验结果仅对送样的样品负责,属于商业民事行为,而且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不具有权威性;检验费用是由委托人承担。
型式检验:
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称为型式检验,又称例行检验检验结果对批次负责,属于全项目检验,样品不是企业送样,而是检验机构的专人到企业成品库中随机抽样,并封存该批次所有产品等待检测结果出来。委托人也是生产企业,只是样品不是由企业自己确定;检验费用是由委托人承担。
一般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
c.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可见,型式检验主要适用于产品定型鉴定和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面地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很多产品,如机电产品的产品标准中,要写型式检验。这时,应写明型式检验的条件和规则等内容。也有些产品不必进行型式检验。
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的区别
a.监督检验是政府代表国家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产品质量定b.期监督检验的实施,是国家的行政指令。要求生产企业主动配合,无条件服从;
c.企业产品委托检验(不包括仲裁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及其它委托性检验)是以企业的自愿行为为前提。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相互配合。
d.监督检验收费是按政府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委托检验收费是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协议的结果。
e.监督检验项目是由各级政府和技术机构根据质量监督工作需要按标准规定项目制定,委托栓验项目是取决于生产企业的需要自愿确定。
f.监督检验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委托检验结果主要供参考。
g.监督检验倡导监督与服务并重;委托检验倾向服务与效益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