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微生物及指示菌
在各种水体,特别是污染水体中存在有大量的有机物质,适于各种微生物的生长,因此水体是仅次于土壤的第二种微生物天然培养基。水体中的微生物主要来源于土壤,以及人类的动物的排泄物及污染。水体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受各种环境条件的制约。
一般认为,水中微生物以革兰氏阴性杆菌占有较大优势。与其他水体相比,河水及溪水中革兰氏阳性菌相对较多,这是因为陆地微生物冲洗污染的缘故。
水体中的致病性微生物一般并不是水中原有微生物,大部分是从外界环境污染而来,特别是人和其它温血动物的粪便污染。水中常见的致病性细菌主要包括: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小肠结炎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副溶血性弧菌等。
在实际控制中,对水质卫生质量的评价和控制,是无法对各种可能存在的致病微生物一一进行检测,而一般利用对指示菌的检测和控制,来了解水体是否受到过人畜粪便的污染,是否有肠道病原微生物存在的可能,从而评价水的质量,以保证水质的卫生安全。
目前,世界各国一般认为大肠菌群是指示水质受粪便污染较好的指示菌。
我国水质控制也采用大肠菌群作为指示菌,GB574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生活饮用水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在某些情况下,水体中的细菌总数也可指示水体受粪便等污染物污染的情况。这里的细菌总数其实是指营养琼脂培养后形成的菌落总数。目前世界各国对于控制饮用水的卫生质量,除采用大肠菌群等指标外,一般还采用菌落总数这个指标。我国GB574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生活饮用水菌落总数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个。
水质微生物检验方法
GB575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提供了水质中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
(一)菌落总数的检测:
国家标准中,菌落总数是指1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6℃±1℃经48h培养后,所生长的菌落总数。
对生活饮用水,直接吸取1ml水样于平皿中,加入营养琼脂后混匀,36℃±1℃培养48h,进行计数。
对水源水,根据情况对样品进行10倍梯度稀释,选择适宜稀释液1ml,加注平皿,营养琼脂混匀,36℃±1℃培养48h,进行计数。
按照规定格式报告每毫升水中菌落总数。
(二)总大肠菌群的检测:
国家标准中,利用总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的指标。总大肠菌群是指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的,36℃±1℃生长时能使乳糖发酵,在24h±2h内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水样中总大肠菌群数的含量,表明水被粪便污染的程度,而且间接地表明有肠道致病菌存在的可能。
国家标准提供了多管发酵法及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的方法。
多管发酵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分为三步:初发酵试验,平板分离,复发酵证实试验。初发酵试验,采用乳糖蛋白胨培养液37℃培养24h,观察产酸产气情况。对阳性管培养物,接种于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或伊红美蓝培养基,观察菌落特征,并进行革兰氏染色和镜检。对典型和可疑菌落,接种于乳糖蛋白胨培养液,进行复发酵证实试验,并根据标准所附检数表报告结果。
其中,对生活饮用水,初发酵试验接种水样总量300ml,即100ml接种2管,10ml接种10管,采用两个稀释度,12支发酵管。对水源水,初发酵试验接种水样总量55.5ml,即10ml接种5管,1ml接种5管,0.1ml接种10管,共采用三个稀释度,15支发酵管。两种接种方法,所用的检数表是不同的。
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就是利用微孔滤膜,过滤一定量水样,将水样中含有的细菌截留在滤膜上,然后将滤膜帖放在选择性培养基上(如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经培养和证实试验后,直接计数滤膜上生长的典型大肠菌群菌落,并计算出每升水样中含有的总大肠菌群数。
说明
1.菌落总数测定中,应选择合适的稀释度进行。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规定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个,因此可以直接吸取1毫升到平板进行培养。
2.总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由于饮用水和水源水可能的污染程度不同,因此采用不同的接种量,检数表也不相同。
3.当接种量超过1毫升时,一般采用多倍浓度培养液。如配制3倍浓缩乳糖蛋白胨培养液50mL,加入100mL水样后,总体积为150mL,培养液恢复到正常浓度。
4.滤膜法检测总大肠菌群,一般在检测较大量低浊度水样时采用,大量水样滤过滤膜后,水中所含有的所有细菌均截留在滤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