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精氨酸使用说明及用量】 1、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 2. FEMA(mgkg,1998): 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饮料3~30; 干酪、调味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品15~100; 胶姆糖、糖果、糖霜、明胶、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 调味品2~25;蛋制品、仿乳品、其他谷物5~10; 油脂、冷饮、水果冰、乳制品5~15;硬糖1~20; 速溶咖啡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 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 小吃食品15~250;汤类5~250。
【L-精氨酸质量标准】【AJI92 USP35】产品用途: L-精氨酸可做食品原料。增味剂;用于水产加工品、绿茶风味增加剂等。与糖进行加热反应可获得香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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