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标准: |
旋光 | +25.8~+27.7° |
含量 | 98.5~101.5% |
重金属(以Pb计) | ≤0.002% |
铅 | ≤10mg/kg |
干燥失重 | ≤0.1% |
氯化物 | ≤0.1% |
L-精氨酸限量:1.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 2. FEMA(mg/kg,1998):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饮料3~30;干酪、调味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品15~100;胶姆糖、糖果、糖霜、明胶、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调味品2~25;蛋制品、仿乳品、其他谷物5~10;油脂、冷饮、水果冰、乳制品5~15;硬糖1~20;速溶咖啡/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小吃食品15~250;汤类5~250。 【L-精氨酸】包装和贮存条件: 1、本品整包装一般为25KG/袋或25KG纸板桶。 2、本品应密封避光,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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