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HA基本常识丁基羟基茴香醚的英文缩写是BHA,是一种能防止含油食品腐败变质的食品添加剂。美国农业部很早就允许食品制造商在加工食品中添加这种化学成分,但在使用量上有一定限制。人类健康部门在近几年开始提醒人们尽可能避免BHA,因为研究证实它有潜在危害。
包含BHA的食品许多早餐燕麦把丁基羟基茴香醚当做防腐剂使用。包括炸薯条和干饮料粉在内的许多油性食品也包含BHA。此外,商业面包,口香糖和脱水土豆产品也包含这种食品添加剂。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丁基羟基茴香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头、腌腊肉制品、早餐谷类食品,其使用量为0.2g/kg。
丁基羟基茴香醚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时,其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总量不得超过0.1 g/kg,没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05 g/kg(使用量均以脂肪计)。此外也可用于胶姆糖配料。在动物油中用量为0.001%~0.01%;植物油,0.002%~0.02%;焙烤食品,0.01%~0.04%;谷物食品,0.005%~0.02%;豆浆粉,0.001%;精炼油,0.01%~0.1;糖果、口香糖基用量可达0.1%。
台湾省《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用量标准》(1986)规定:可用于油脂、奶油、干鱼、贝类制品及其干制品,其使用量低于0.2 g/kg;用于冷冻鱼、贝类及冷冻鲸鱼肉的浸渍液,低于1 g/kg;用于口香糖、泡泡糖,低于0.75 g/kg。
FAO/WHO(1984)规定:用于一般食用油脂,使用量为0.2 g/kg。与二丁基羟基甲苯合用时,没食子酸酯、特丁基对苯二酚合用时,没食子酸不得超过100mg/kg,总量为0.2g/kg;用于人造奶油,单用或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酯类混合使用时,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
日本规定:在油脂、奶油中使用低于0.02%;鱼、贝类冷冻品浸渍液用量低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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