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性状无色或浅黄色纤维状粉末或粗粉。几无臭无味。缓慢溶于水形成粘稠胶体容易。不溶于乙醇和乙醇含量高于30%(重)的亲醇溶液(氢化醇溶液)。不溶于氯仿及PH值低于3的酸。
产品应用用作增稠剂、稳定剂。FAO/WHO(1984)规定:用途及限量为,用于酸黄瓜,500m g/kg(单用或与其他助溶剂合用);胡萝卜罐头,10g/kg(单用或与其他增稠剂合用);即食汤、羹,3000mg/kg(单用或与海藻酸钠合用);鲭鱼、沙丁鱼及其制品等罐头,20g/kg(仅以罐头汤汁计,单用或与其他增稠剂或胶凝剂合用);青刀豆和黄荚刀豆、甜玉米、蘑菇、芦笋、青豌豆罐头,10g/kg(单用或与其他增稠剂合用,产品含奶油或其他油脂);酪农干酪(与稀奶油混合物),5g/kg(单用或与其他稳定剂和载体合用);乳脂干酪,5g/kg(单用或与其他增稠剂合用);火腿、猪脊肉按GMP;稀奶油(单用或与其他增稠剂和改性剂合用);发酵后经加热处理的增香酸奶及其制品,5 g/kg(单用或与其他稳定剂合用);冷饮,10g/kg(以终端产品计,单用或与其他乳化剂、稳定剂和增稠剂合用);“USA”FDA规定(1989);用途及限量为,用于糖果和糕点糖霜,1%;布丁,0.7%;加工的水果和水果汁,0.25%;其他食品按工艺要求使用不超过0.01%。在酸味较大的水果汁和酸性食品中应用效果差,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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