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八宝粥罐头,肉罐头类,果蔬汁(肉)饮料,蛋白饮料类,茶饮料类。---用量1.0克/公斤。
乳及乳制品,01.01.01、13.0涉及品种除外)、熟肉制品(08、03.08)肉罐头类除外),冰淇淋类,方便米面制品,预制肉制品。---5.0克/公斤。
注意事项:不得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防止污染,防止雨淋,防止受潮,防止日晒。
产品用途:食品工业中主要用于肉类食品、肉类罐头、果汁饮料、奶制品、豆乳等作品质改良剂,主要供火腿罐头嫩化 , 蚕豆罐头中使豆皮软化 , 亦可用作软化剂和增稠剂。个人护理,清洗用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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