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食品剂。
食品中PG使用量:用量% 动物油 0.001-0.01 植物油 0.001-0.02 全脂奶粉 0.005-0.01 人造黄油 0.001-0.01 面包 0.001-0.004 谷类食品 0.003 口香糖基质 0.1 糖果 0.01
产品用途:本品主要可用作剂。 PG也是我国允许使用和国外广泛使用的油溶性剂。PG对猪油的能力较BHA或BHT强些,与BHA和BHT混用时加增效剂则作用强。但对面制品的作用不如BHA和BHT强。我国规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头、干鱼制品和腌腊肉制品,大使用量01g/kg。该品是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用作油脂、猪油等的坑氧化剂,作用强,但有着色的缺点,用量为0.1g/kg以下。作为饲料剂时,大用量为100μm。也可用于化妆品。大鼠口服LD50为3.8g/kg。还可以用作食品剂。
产品限量: 1.GB 2760-2001: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面、果仁罐头、腌腊肉制品,0.1g/kg;胶姆糖胶基,GMP。与BHA、BHT合用时此两者总量不得超过0.1g/kg,本品不得超过0.05g/kg(以脂肪计)。 2.FAO/WHO(1984):一般食用油脂、人造奶油,100mg/kg。 3.用于胶姆糖胶基0.1%(FDA,§172.615,2000)。 4.用于油脂(包括挥发性油)0.02%(FDA,§184.1660,2000)。 5.日本:油脂、奶油0.1g/kg。使用0.01%即已造成着色,故常与BHA合用,或与柠檬酸、异抗坏血酸等增效剂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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