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可用于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等食品的着色
使用量:一般为0.025克/千克
使用方法:将准确测量的本品置于容器中.逐渐加入适当温水.并不断搅拌使之完全溶解.所得溶液即可用于着色。
使用过程中尽量避免或减少, 酸,碱,氧化剂,还原剂,金属离子,微生物等物质的不良影响,并注意免与高温与暴晒,以防褪色或者变色。
使用着色剂。1.使用注意事项 参见苋菜红。
2.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我国《食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染色樱桃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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