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于啤酒,使用量为0.01g/kg;用于蜜饯、饼干、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使用量为0.45g/kg。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不得超过0.05g/kg;饼干、食糖及其他品种不得超过0.1g/kg;液体葡萄糖不得超过0.2g/kg;蜜饯残留量≤0.05g/kg;新鲜葡萄(片剂气化法以亚硫酸盐计),使用量2.4g/kg,残留量:(以SO2计)0.05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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