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叶多糖 桑叶黄酮 桑叶多酚 桑叶提取物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色泽 | 淡黄色至棕黄色、色泽均匀。 |
滋味及气味 | 具有本品应有的气味、味微甜。 |
性状 | 干燥均匀的粉末。 |
杂质 | 无肉眼可见杂质。 |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 | 指标 |
薄层鉴别 | | 应符合规定 |
水分/% | ≤ | 5.0 |
炽灼残渣/% | ≤ | 5.0 |
铅(以Pb计)/( mg/kg) | ≤ | 2.0 |
镉(以Cd计)/( mg/kg) | ≤ | 0.3 |
砷(以As计)/( mg/kg) | ≤ | 2.0 |
汞(以Hg计)/( mg/kg) | ≤ | 0.2 |
铜(以Cu计)/( mg/kg) | ≤ | 20 |
六六六/( mg/kg) | ≤ | 0.02 |
滴滴涕/( mg/kg) | ≤ | 0.02 |
特征图谱 | | 应符合规定 |
3.5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表4 微生物指标
项目 | | 指标 |
菌落总数/(cfu/g) | ≤ | 1000 |
大肠菌群/(MPN/100g) | ≤ | 40 |
霉菌/(cfu/g) | ≤ | 25 |
酵母菌/(cfu/g) | ≤ | 25 |
沙门氏菌 | ≤ | 不得检出 |
志贺氏菌 | ≤ | 不得检出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 | 不得检出 |
溶血性链球菌 | ≤ | 不得检出 |
4 检验方法4.1 感观检验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板上,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4.2 成分检验按规范性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4.3.2 水分:按《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Ⅸ H(法)测定,不得过5.0%。4.3.3 炽灼残渣:按《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Ⅸ J测定,不得过5.0%。4.3.4 铅:按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4.3.5 镉:按GB/T 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3.6 砷:按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4.3.7 汞:按GB/T 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汞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4.3.8 铜:按GB/T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4.3.9 六六六及滴滴涕:按GB/T 5009.19《食品中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4.3.10 特征图谱按规范性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4.4 微生物检验4.4.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4.4.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4.4.3 霉菌和酵母菌:按GB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规定的方法测定。4.4.4 沙门氏菌:按GB 4789.4 《食品卫生徽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4.4.5 志贺氏菌:按GB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4.4.6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4.4.7 溶血性链球菌:按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5 贮藏 密封,置凉暗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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