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醇香芝麻香精
配料表:食用香精,食用香精辅料
外观:粉末状或者液体
参考用量:请根据自身工艺要求添加或者按照国标添加
执行标准:QB/T1505-2007 GB30616-2014
生产许可证号:SC20244030700198
存储方法:防潮、避热、避光
保质期:24个月
香精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1.食用香精在长时间高温的工艺条件下容易挥发失去香味,所以加香工艺程序应尽量安排在产品制作工艺末尾环节,加香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封口低温保存。
2.为避免使用中浓淡不一,添加后要搅拌均匀。
特别提醒:本品因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避免和有毒物品混放。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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