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适合于食品、饮用水及原料中大肠菌群的计数,也可用于食品加工设备表面的卫生检测。执行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 2、操作方法2.1、样品处理:取样品25mL(g)放入含有225mL灭菌磷酸缓冲液稀释液(或生理盐水)的取样罐或均质杯内,制成1:10的样品匀液,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样品匀液1mL,注入含有9mL稀释液的试管内,振摇后成为1:100的样品匀液。
2.2、接种:一般食品选2~3个适宜的稀释度进行检测,含菌量少的液体样品(如饮用纯水和矿泉水等)可直接吸取原液进行检测。将大肠菌群测试片置于平坦实验台面,揭开上层膜,用无菌吸管吸取1mL样品匀液慢慢均匀地滴加到纸片上,然后将上层膜缓慢盖下,静置10s左右使培养基凝固。每个稀释度接种两片。同时做一片空白阴性对照。
2.3、培养:将测试片叠在一起放回原自封袋中,并封口,透明面朝上水平置于恒温培养箱内,堆叠片数不超过12片。培养温度为36℃±1℃,培养15~24h。 3、计数原则及报告方式 3.1、培养后纸片上的蓝色菌落为大肠菌群菌落,选择菌落数在15CFU~150CFU之间的纸片进行计数。 3.2、若两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均在15CFU~150CFU之间,则取其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即为每毫升(或每克)样品中的大肠菌群菌落数。3.3、如果所有稀释度的测试片上的菌落数都小于15CFU,则计数稀释度的测试片上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3.4、如果所有稀释度的测试片上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3.5、如果稀释度的测试片上的菌落数大于150CFU个时,计数稀释度的测试片上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计数菌落数大于150CFU的测试片时,也可计数一个或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方格内的菌落数,换算成单个方格内的菌落数后乘以20(纸片生长面积为20cm2)即为测试片上估算的菌落数。报告单位以CFU/mL(或CFU/g)表示。 4、附加说明4.1、大肠菌群测试片不但可以大大缩短检测时间,而且检测结果与传统方法很接近,符合率可达90%左右。 4.2、样品匀液的pH值应在 6.5~7.5之间,必要时用1mol/L氢氧化钠(NaOH)或1mol/L盐酸(HCl)调pH。 5、保存条件本产品需存放在4℃~10℃冰箱中,保质期为一年,铝箔袋打开后,未用完的纸片要放回铝箔袋中封好,放到冰箱中,一个月内用完。在高湿度的环境中可能出现冷凝水,在拆封前将整包回温至室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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