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钠俗称糖精,其甜度约为蔗糖的 450—550 倍,故其十万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我国对糖精钠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及使用范围有严格限制,饮料中的使用量为 0.15g/kg。但有些厂家仍超量添加糖精钠。糖精钠的超量使用会对消化、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因此对食品中糖精钠含量的监控是治理餐桌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的重要工作。本速测盒适用于各类食品如酱腌菜、蜜饯、饮料、淀粉制品等的糖精钠含量的快速检测。
【检 测 原 理】
食品中的糖精钠可与本试剂反应生成蓝色产物,颜色越深,表示样品中糖精钠的含量越高,与标准色卡比较,可以得出样品中糖精钠的半定量信息。
【检 测 步 骤】
1. 液体样品:直接量取 5 毫升于 10mL 比色管或具塞试管中, 加入 0.5mL(约 10 滴)检测液 A,摇匀,静置 2 分钟,加入 2ml 三氯甲烷,强烈振摇 1 分钟(约 120
次), 静置分层,观察下层的颜色。
2. 固体样品:称取 0.5 克剪碎的样品, 放入 10mL 比色管或具塞试管中, 加水 5mL,振摇提取; 加入 0.5mL(约 10 滴)检测液 A, 振摇 1 分钟,静置 1 分钟;加入2ml 三氯甲烷,强烈振摇 1 分钟(约 120 次),静置分层,观察下层的颜色。
【结 果 判 定】
观察分层后下层的颜色,并与色卡进行比较。从颜色相近的阶的色卡标示值即为液体样品中糖精钠的大致含量。如为固体样品则其糖精钠的大致含量应为颜
色相近的阶的色卡标示值乘以 10。
* 根据 GB 2760-2011,糖精钠限量标准(以糖精计,g/kg):饮料类、腌渍的蔬菜≤0.15; 蜜饯凉果、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1.0;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1.2;凉果类≤5.0。
【注 意 事 项】
所有实验用水均应使用蒸馏水或纯净水。
【储藏条件与有效期】
试剂用后应密闭,常温避光保存,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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