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的办理修改备案:
1.企业标准经复审需要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时,如果原企业标准中的指标、限量等技术要求不作调整或因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修改而调整的。
2.企业法人代表、地址发生变更的。
3.打印(文字)错误
4.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况。
(二)应提交的材料
1、原标准备案证书(一式一份);
2、原备案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二份);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报告单(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的刻录光盘,详见附录五);
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委托书 (一式一份,仅适用于第三方机构服务)。
5.工商部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仅适用于企业法人代表、地址发生变更)
责权声明:
①本版块的所有文章及图片均为客户自行编辑,其版权为客户所有,客户需保证其编辑的文章及图片均无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被第三方维权,由客户承担全部责任;
② 本网站仅为展示平台,如要转载,请与我网站联系协助获得授权;
③发布内容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网站进行删除。
※ 联系电话:400-854-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