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各种肉制品.调味品.香肠.贡丸.肉松.肉饼.包子.氺饺.罐头.速冻食品.膨化食品及
休闲食品等.具有浓郁的肉香味.它能去除腥腻.留香持久.是肉类制品及调味品之.
用 量:0.05%-0.3%
使用方法:将本香精与所用原.辅材料充分混匀后使用.
保存条件:开罐后置于通风干燥密封保存.勿受日光直射.勿与异味及有毒物品存放在一起.
警 示:本品为食品添加剂.不可直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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