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边销茶的监管,保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用茶安全,总局对《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订,重点明确了对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同时,根据相应国家标准发布和修改情况,总局组织对肉制品、黄酒和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改,并以细则修改单的形式发布。
现将《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肉制品、黄酒、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修改单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1.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
3.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
4. 《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