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自治区本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组织检查组对宁明县云滴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对宁明县云滴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对宁明县云滴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12月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宁明县云滴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142200182,生产地址: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浦河屯)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0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宁明县云滴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7个方面内容共14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3.23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宁明县云滴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宁明县云滴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