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自治区本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组织检查组对广西农垦西江乳业有限公司等1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对广西农垦西江乳业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
对广西农垦西江乳业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12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西农垦西江乳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80200018,生产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城西西江农场总场)整改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9个方面内容共46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广西农垦西江乳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体系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9个方面内容共18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8.87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农垦西江乳业有限公司和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农垦西江乳业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