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红房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60号
2019年7月8日至12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与食品安全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会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2019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对信阳市红房子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从《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检查项目中,随机挑选20项内容进行检查,其中重点项10项、一般项10项。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见附件)。
附件:
1.信阳市红房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2.息县香米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3.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4.固始县圣时和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5.河南汇丰面粉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6.河南卢师傅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7.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8.睢县林仔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9.久芳农业科技发展(商丘)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10.商丘市华尔晶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
信阳市红房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过程控制方面。配料间与生产车间人员、物料共用通道。
(二)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提供人员培训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督导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2
息县香米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灌装车间墙壁有霉斑。
(二)产品检验结果方面。未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留样。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督导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3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车间积水比较严重;未提供三防设施检查使用情况。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工具洗消间、劳保用品贮存间与生产车间直接连通。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未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留样。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督导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4
固始县圣时和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现场检查发现人员从物流通道通过。
(二)产品检验结果方面。未按要求填写留样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督导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5
河南汇丰面粉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厂区有扬尘,车间卫生差。
(二)进货查验结果方面。未提供食品添加剂使用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和记录;未提供进货查验记录。
(三)生产过程方面。食品安全自查和现场实际检查情况不一致。生产投料记录信息不完整;未提供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记录;未提供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生产车间内存放有杂物和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检验设备未按期检定;出厂检验报告缺少净含量项目;留样品未封口,无专用留样柜,未按要求填写留样记录。
(五)贮存及交付方面。原辅料库无防蚊虫设施,堆放杂物,卫生差,未按要求条件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