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 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暨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揭牌仪式26日举行,这是山东省批准成立的首个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局。48个部门的539个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完成;交易、登记、税费征管“一站式”服务,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发证业务,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发证业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泰安市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原先分散于多部门(单位)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全部集中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
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希信在仪式上致辞时说,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揭牌,标志着泰安在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这是泰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际行动,是调整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泰安行政审批效率、推动泰安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标杆意识,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最大限度地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努力实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山东省编办副主任王振乾与泰安市委书记崔洪刚为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揭牌。企业和市民代表为泰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揭牌。
泰安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方式。新的政务服务中心共有48个部门539个事项进驻,划分了“6+1”功能区布局,即不动产登记服务区、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区、市场准入服务区、纳税服务区、社会事务服务区、社会保险服务区和自助服务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作为审批服务局,‘服务’就是我们工作的关键词。”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筹备组组长、临时党委副书记宋鸿鹏表示,“我们将秉承‘用我百倍努力,换您舒心满意’理念,发扬泰山‘挑山工’精神,敢做群众企业‘店小二’。”
泰安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将其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总框架,精心研究,锚定改革核心目标理念,细化分解,完善改革配套任务体系。通过科学探索,创新下放(委托)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减无可减、放无可放,放的明确、管的更好”的原则和“彻底放、放彻底”的要求,向各县(市、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4120项、向功能区委托市级行政权力3676项。坚持“拆无可拆、分无可分、最小单元”的原则,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形成政务服务精准化最小办理项,全市54个市直部门(单位)公布“贴心代办,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拆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785项(行政权力事项601项,公共服务事项184项),精细化生成政务服务办理项2333项。降低门槛,统筹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在去年“五十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将财政、人社、住建、商务等9部门分别办理的12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改革范围,实现“六十二证合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出台《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内含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水气暖报装、营商环境评价等7个专题方案,全面涵盖企业进驻、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凡是市、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泰安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按照“阳光、便民、高效”的要求,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构建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据悉,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其他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原审批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切实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张振男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