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根据市监食协发〔2024〕35号文件关于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知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为确保食品生产用水符合工艺标准,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水源管理
确保水源清洁、无污染。要在水源地设置防护设施,防止外来污染,定期检测水质。
三、水的处理与储存
生产用水需经过适当的处理,如过滤、软化处理等,处理设备要定期维护和检查。
储存水的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避免微生物滋生。
四、管道系统维护
生产用水的管道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材料,定期检查管道的完整性,防止渗漏、破裂等情况。
管道应明确标识,避免与非生产用水管道混淆。
五、水质监测
每班生产前需水质监测合格才能生产,需定期更换冷却水,每班更换过滤器,监测冷却水水质,定期巡查。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六、用水记录
详细记录生产用水的来源、处理过程、使用量、水质监测结果等信息,以便追溯和分析。
七、人员培训
对涉及生产用水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水质要求、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程序等。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品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