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产品类型:果脯、果干、软罐头等
公司规模:100-150人
现在我最听不得手机铃声响,隔一段时间就得换一下铃声。除了客户、老板、领导和车间人员,一般打来的是房产中介、第三方检测机构、第三方计量机构、第三方消防机构等等,都是花钱的,没有送钱的,我怎么会需要呢。好事基本没有通过电话来告知的(一家之言)。
由于公司以代加工为主,客户增多、销量增大,对于品控,就是痛并烦恼着,客诉越来越多。网络的崛起,信息海量轰炸,不仅冲击的是婚恋市场,也有客诉,搜索一下,就会出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标准,所以客诉基本开口就照着一千元喊。
财帛动人心,群魔乱舞,也会有人铤而走险。近期就有一篇报道《专门“碰瓷”!录开箱视频要求“退一赔十”!6人被抓!》。当然还有很多不好定性定罪的。
客诉其实很重要,能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指明质量控制方向,正确对待客诉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和维护客户。以我个人现在经验来看,客诉的应对反映了公司的质量文化,对质量的重视程度,也反映了公司的质量控制水平。最近看到了一篇文章《产品质量不是想控制就能控制的》,当然也不指望老板细看了,成年人的很多东西是不好改变的。
客诉应对技巧
虽然有监管人员教授或者搜索的应对方法,但是也分情况、分人。比如与消费者良好沟通,确认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打开等等。
对于我们这种代加工为主的公司,还是以客户态度为主,除非我们有坚实证据,否则客户为了维护品牌,崽卖爷田心不疼,基本都会要求我们赔付。
客诉处理流程
1、收到客户提供的信息,确认产品信息和客诉内容、分析可能原因,内部沟通、与客户沟通赔付金额,当然是希望越少越好。也有的客户需要我们去联系消费者并处理的。客户处理的不需要我们操心,自己联系的就需要费点口舌。
我的建议是,正视问题(当然站在公司立场时难免违点儿心),态度诚恳,语言平和,找理力争。每个都来要1千,那公司离关门大吉不远了,大家有事好商量嘛,对于消费者的不良体验确实需要给予补偿或安抚。
从这么多客户的自行处理金额来看,有些公司的客服人员确实沟通效果好,很少大额赔付。咱也没参加过客诉应对类的专项培训,确实好奇并佩服,有合适的培训机会也可以跟领导提个建议。
2、签署协议、投诉金额支付。一部分在货款里扣除,这种形式我最乐见,只需要在财务表格上签字,不麻烦。一部分要我们支付,我就要微信找老板要,再转发,这个需要每次打印资料,签字交财务入账、对账。
3、协调实物寄回、分析并提供报告。有些情况是不好分析的,比如无码产品、部分类型异物;有些情况容易分析,比如包装密封不良、包装破损、异物明显相似、双码等。
4、客诉整改报告
由于产品基本就是分装、简单加工几种方式,所以大部分客诉容易分析,目前能采取的、可行的措施不多,报告易写,结果待定。一些虫类、无码、罕见异物等,本身可能有蓄意成分,需要多收集信息分析,报告提出的措施就无法对应重点,当然也有一些撰写说明,阐述各种控制措施,表明出现几率微弱。
所谓的8D之类的形式倒没必要纠结,真正分析到位、执行措施、解决问题才是主要的。
其实,写报告的也常看报告。如果问题重复出现,说明了什么,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呢。
客诉经历
近几年接触的客诉经历大体总结一下:
当然也曾经历过比较奇葩的客诉,比如一女士反馈添加植物油包的包子太油腻,这只能请她去检测了。再说这个硌牙,也难判断,实在不好想象,一个人吃东西用多大力道去咬,才能把牙硌掉,每咀嚼一次铿锵有力?
对于打假,对于一些确实涉及食品安全、违法添加等问题,我是比较支持的。
比如知名打假人王海就投诉东方甄选被检出泻药成分的带货产品,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被检出了三项不应被检出的物质,其中的番泻苷A和番泻苷B,就是大众俗称的“泻药”。这种确实需要有力的打假推动。
也有打假某品牌西梅汁中山梨糖醇含量高达26%,即每瓶500mL饮料中含山梨糖醇总量最高可达130g以上。如此高含量的山梨糖醇,自然有助于达到商家所宣传的“通便神器”功效。这类算是诛心,但从目前法规及标准不违规。
但是标签打假,我就不赞成了。打假不能以搞垮企业为目的,如果是促进食品行业水平提升,那还好。一旦功利之心日盛,就失了本心。
从这些年经历来看,咱们国家食品行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没那么高,一些标签上的问题就不可避免,更何况还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不好界定的问题。就我近期从前同事处听说,他所知道的就有3-4个公司在招聘空缺的品控主管或经理岗位。我想这与不重视品控、薪资不高、被过度期待等不无关系。虽然咱们国家人口很多,或许老板们未必意识到,年轻人工厂都不愿意进,就食品企业这种品控岗位,他们会愿意干吗?从哪来去招聘双方都认为合适的人选呢?
对于标签打假,那就要搜集资料,整理证据,据理力争,绝不给钱。标签还牵扯到包材问题,岂能随意更改,耗费人力物力。各种标准、官方发函和复函、标准问题解答和问答等各种资料,甚至是裁判文书对咱们来说,都可以借鉴或者引用一下。例如《原切羊肉卷标错执行标准遭职业打假索赔》、《程浩与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山东东阿阿胶保健品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青州市爱鸭黑鸭王熟食店、刘甫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郑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质量监督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再审行政判决书》、《【以案说法】标签不规范不等于食品不安全,不支持10倍索赔》等等。还会有很多本身理论不精的浑水摸鱼者,更要给他们撅回去。
总局的这个回复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赔付金额的谈判有点用处。
夹在老板、生产、客户、消费者等中间,好比在几个鸡蛋上跳舞,踩破了哪个也不行,难啊。问题要根本解决才能减少客诉,与大家共勉,砥砺奋进是没那个劲头了,希望在未来的食品之路上再多走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