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供应商管理规程,以确保用于生产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能够持续稳定地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范围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供应商的审计、批准、变更管理。
三、职责
1、质量部负责组织确定物料的分类,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提交报告,控制合格供应商清单,质量考核;
2、物料部负责供方前期调查工作,联系提供样品,通知并联系具体审计安排;
3、研发部负责提供小试实验结果意见、试用或使用结果及意见,参与供应商考核,派员参加审计。
4、物料部参与对供应商交货及时率的考核。
四、内容
1、供应商分类:
根据所提供的物料性质、物料用量以及将物料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综合考虑物料风险,将物料分为A、B、C,将其对应的供应商也分为A、B、C三类。
1.1 A类物料:
是指用量较大、影响产品内在质量的关键物料,主要包括:原料、生产中用量较大的辅料等,其对应的供应商为A类供应商。
1.2 B类物料:
是指用量较小、对产品内在质量有一定影响的次要物料,主要包括生产中用量较少的辅料、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聚乙烯包装袋)等,其对应的供应商为B类供应商。
1.3 C类物料:
是指对成品的内在质量没有直接影响的辅助物料,非印字的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如:纸箱、纸板桶、胶带、封签等)和生产区域的消耗品(如:鞋套、手套、洗手液、等),其对应的供应商为C类供应商。
2、组建评审小组
公司应成立供应商审计工作小组,组长为质量受权人,小组成员由质量部QA、物料部、物料使用部门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按照实际情况负责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审计。
由质量部组织生产部、物流部采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安排具体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3、供应商的筛选流程
3.1筛选流程
3.2审查方式
供应商的评价分为首次审查及复审,方式有资质审查、样品评估、问卷调查、必要时现场审核四种方式。具体要求见下表:
供应商类别 | A类 | B类 | C类 |
首次审查方式 | 1.资质审查 2.样品评估 3.问卷调查 4.必要时现场审核(针对A类中关键物料供应商) | 1.资质审查 2.问卷调查 | 1.资质审查 2.必要时问卷调查 |
复审方式 | 1.资质审查 2.必要时现场审核(针对A类中关键原辅料供应商) | 1.资质审查 | 1.资质审查 |
复评周期 | 两年 | 两年 | 不需要 |
4、供应商文件资料审核:
物流部采购员经理根据收集的相关供应商信息,比较、筛选2~3家报质量部。若需要采购新物料,则由物料部采购员先联系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组织供应商评审。
4.1原料供应商
4.1.1审核内容:
a. 如从生产企业购进,则审核营业执照、注册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GMP 证书、检验报告等;
b. 如从经营企业购进,除审核生产企业资质外,还需对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进行审核;
c. 如从农户处购进,则需要该农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自产证明或者采收证明;
d. 进口原料则审核《进口注册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地证以及其它质量认证证书。
4.1.2 合格标准:
有以上资料并在有效期内,生产或经营的范围包括拟供货的物料。自产证明或采收证明需每年进行更新。
4.2辅料
a 审核内容:审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如从经营企业购进,除审核生产企业资质外,还需对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进行审核。
b 合格标准:有以上资料并在有效期内,生产或经营的范围包括拟供货的物料。
4.3内包装材料
a 审核内容:审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包材注册证、检验报告单等。
b 合格标准:有以上资料并在有效期内,生产或经营的范围包括拟供货的物料。
5、样品评估:
物流部采购员向初选合格的A类供应商索取小样,注明品名、批号、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原料还需注明产地和采收时间,由物流部采购员填写请验单,QC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送报质量部经理。
6、现场审计
6.1 现场审计应在供应商文件审核、样品评估完成后进行。
6.1.1 A类供应商,必须对供应商(或代理商)进行现场审计(进口原料现场审计按需考虑);
6.1.2 B类供应商由质量部QA依据供应商文件审核、样品评估结果进行文件审核;
6.1.3 C类物料供应商只进行文件审核,不进行现场审计。
6.2 根据物流部采购员提供的物料供应商名单,质量部组织相关人员对A类物料供应商或部分B类物料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审计小组成员一般为2~3人,审计时间为1~2天。
6.3 确定审计时间后,由物流部采购员采用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通知,通知包括:审计时间、审计期间的日程安排等。得到回复后,审计小组按约定时间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
6.4 当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考察供货商的机构与人员;
b 考察供货商的厂房设施、设备情况;
c 考察供货商生产管理及质量管理情况;
d 考察供货商的物料管理情况
e 考察供货商的质量检验能力。
6.5 对原料供应商为农户或个体户时,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原料的种植或生长环境;
b 原料的采收及加工;
c 物料的储存及运输;
d 农户或者个体户的供货能力等。
6.6 审计小组根据《供应商现场审计项目及报告》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或细化检查项目。《供应商现场审计项目及报告(一)》适用于生产企业类供应商;《供应商现场审计项目及报告(二)》适用于农户或个体户类供应商。
6.7 完成现场审计后,审计组长将审计情况填入《供应商现场审计项目及报告》,现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审计小组根据整改情况判定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报告质量部经理审批。
6.8 QA将质量部经理意见,反馈给相应供应商和物流部采购员。?
6.9 现场审计评估初步符合要求,物流部采购员即与主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6.10 审计资料由QA归档?
7、试产评估
7.1 根据物料特性和产品要求,确定是否试产,B类、C类物料不进行试生产评估。
7.2 试产评估可与实地评估同步进行,但需在资料评估和样品评估之后,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由QA和物流部采购员协商处理。
8、供应商的质量评估:
供应商的质量评估除了上述的供应商审计外,还需定期(每年年底)对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所供物料的质量投诉情况、不合格率、审计结果、供应商运输服务情况、送货及时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填写《供应商年度评价报告》。接受标准见下表:
供应商质量评估接受标准表
| 一年内总到货批次数>10批 | 一年内总到货批次数≤10批 |
放行批次 | 不合格批次应≤2批 | 不合格批次<2批 |
产品投诉(缺陷) | 产品投诉率(缺陷率)应≤10% | |
审计结果 | 没有严重缺陷项,不符合项已整改 | |
运输服务情况 | 良好或优,不会对物料造成污染 | |
送货及时性 | 良好或优 | |
售后服务 | 良好或优 | |
纠正及预防措施 | 如果评估结果超出如上的标准,根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采取如下纠正和预防措施: (1)停止采购该供应商生产的物料 (2)执行风险评估 (3)执行现场审计或问卷调查 (4)考虑降级该供应商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
9、合格供应商的确认
9.1 供应商资料收集齐全后,由质量部组织有关部门(如物流部采购员、质量部、生产部等)通过对物料供应商的资质调查、样品评估、现场审核、问卷调查情况等进行比较和评价,将评价结果填入《供应商审计报告》,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对于C类供应商,一般不需要进行评价。
9.2 质量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目录》,?经质量受权人审批后由质量部下发到物料部等相关部门。
10、供应商日常管理
10.1 为了加强对提供关键性物料的供应商的风险控制,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质量回顾,形成《供应商年度评价报告》,并进行供应商动态管理,评估考核,内容包括:采购批次、数量、检验结果、合格率;使用物料所生产产品的工艺验证和稳定性考察情况。
10.2 供应商档案管理:
供应部应对每家物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10.2.1 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10.2.2 质量保证协议、
10.2.3 质量标准、
10.2.4 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如有)、
10.2.5 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如有)、
10.2.6 现场质量审计报告(如有)、
10.2.7 定期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等。
10.3 若供应商所提供物料在交货质量、交货期、价格和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则应向供应商发出质量问题投诉处理,要求由供应商进行原因分析和纠正预防措施,质量部对其改进情况进行确认和跟踪。
11、供应商的定期审核及撤销、变更
11.1定期与不定期审计:
对供应商应进行定期审计,以判断供应商的符合性;对A类及部分B类物料供应商每两年审计一次,QA每年12月份制定下一年度的供应商审核计划。若供应商有重大变更、产品质量连续出现问题时,由QA制定审核计划,不定期进行供应商现场审计。质量评估表明所提供物料、服务持续稳定的,可延长一个周期。
11.1.1 对资质进行定期审计,审计其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发生过变更,本公司定购的物料是否仍在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变更后是否更新资料等。应及时索取新的资料,如果供应商发生了重大质量问题或变更(如生产地址变更、工艺变更、质量标准变更),应重新进行审计。
11.1.2 对需进行现场审计的供应商根据上次制定的再审计日期进行现场全面审计,同时跟踪上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年度质量回顾中存在的缺陷,落实整改是否到位,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1.1.3 如发现较大的质量风险则报请质量受权人中止采购,对已使用该物料的产品进行风险分析及时采取措施。
11.2供应商的撤销
11.2.1 当物料的质量状况发生偏移、或对生产使用产生较大损失及显着影响时,质量部必须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供应部,或提出撤消该原料供应商对产品的供货资格,填写供应商撤销审批表报质量受权人审批,由批准之日起,该原料供应商不再是定点采购供应商,供应部不得采购其产品。
11.2.2 对于物料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必要时,可以经过风险评估决定取消还是保留该合格供应商资格、是否需要进行紧急现场审计等。凡出现造假、增重、染色等现象,质量部做出撤销该供应商供货资质的建议,填写《供应商撤销审批表》,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质量部书面通知供应部,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11.2.3 物料供应商失去必须的经营资质(如未换发到食品生产许可证),物流部采购员或质量部做出撤销该供应商供货资质的建议,填写《供应商撤销审批表》,报经质量受权人审批。